一、招生政策
各公办学校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安置入学。符合条件的莲池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安置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置到公办学校入学。
各区属民办学校招收莲池区生源。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3年7月10日9点至7月12日24点
随机派位:7月14日下午,区教体局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组织随机派位仪式,即时公布结果。
录取通知:
7月31日发放符合片内入学条件学生录取通知书
8月20日发放统筹安置入学学生录取通知书
三、招生对象
小学:凡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莲池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初中: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中具有莲池区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注:如果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监护人需提供书面申请及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经区教体局批准后方可缓学)
四、所需证件
1、莲池区户籍适龄儿童:需提供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产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小学);一寸近照。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需提供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人员)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适龄儿童医学出生证明(小学),监护人的劳动协议(劳动用工合同书)或经商证明(营业执照);一寸近照。
3.入学时,提交入学录取通知书。
五、报名方式
(全部通过网络平台方式)
1 | 关注微信“保定市莲池区教育和体育局”公众号。 |
2 | 阅读招生简章和家长须知后,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照系统提示签订《诚信承诺书》。 |
3 | 学生家长根据户籍选择相应端口进行报名,并按系统提示填写文字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结束前可以随时修改报名信息。 |
4 | 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报名。 |
5 | 由于上传资料有误被驳回,需要补正材料的家长务必按时提交补正材料,以免耽误录取。 |
1、因违规招生造成无法注册学籍,将影响学生今后就读和升学,提醒学校和家长要通过正常渠道招生入学。
2、市直学校招生按照市教育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资格联审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3、房产证明也可用“冀时办”平台下载《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代替。
招生咨询时间:(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报名期间(7月10日—7月12日)每天早8:00至晚6:00
莲池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507877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