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11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公平入学,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现将德昌县2023年初中招生入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 |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正常有序。 |
(二) | 坚持免试入学 |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
(三) | 坚持公民同招 | 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严禁提前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报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
二、招生对象
符合招录条件的2023届小学毕业生。
(一)公办初中
A类:招生范围内公办小学整班移交应届毕业生。
B类:本县户籍(含在德昌县已自主搬迁系统数据库——《凉山州全覆盖摸排州内跨县(市)自发搬迁农民基础信息表》的已自主搬迁户子女)在县内民办学校或县外学校就读现需到公办初中学校(德昌县民族初级中学)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提供:学籍证明、学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
C类:六年级学籍不在德昌县的外县籍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到推荐初中学校(德昌县民族初级中学)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提供学籍证明、学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同一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德昌城区合法就业证明(劳务合同、2022年8月至今工资证明、从2022年8月至今的企业社保证明/至2023年8月30日已满1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近三个月经营流水、经营场所证明、税收证明)、居住证/合法住所证明。
(二)民办初中
(1)申请报读德昌县南山实验学校享受300个政府购买初中学位(个人免交学费)的符合条件的德昌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2)符合德昌县南山实验学校招录条件的329个自费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流程
通过“川教通”APP或微信公众号“川教通”进行新生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式:1.家长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川教通”,安装后进入选择对应学段进行信息填写。请确保信息填写的准确性,并准确选择需参与报名的区域;2.家长微信关注公众号“川教通”--选择需要报名学段--选择需要参加报名区域--完善信息--点击提交--登录查看审核进度。)
(一)民办初中——德昌县南山实验学校
1.网上报名时间
6月19日-6月26日上午8:00—下午17:30
2.到校现场审核(带对应类型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时间
6月27日-6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录取时间
7月3日—7月4日上午8:00—下午17:30
4.到校报到确认注册时间
7月6日上午8:00—下午17:30
(二)公办初中
1.网上报名时间
各小学按照中学招生划定片区于6月26日下午17:30之前在“川教通”APP平台或微信公众号“川教通”集中完成拟升入德昌公办初中就读学生信息平台填报。
小学六年级学籍不在德昌县的外县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县籍水电移民子女、本县户籍在县内民办学校或县外学校就读现需进入县内公办初中就读的2023届小学毕业生于6月26日在“川教通”APP或微信公众号“川教通”完善信息后选择德昌县民族初级中学并提交信息,于7月1、2日到学校教务处审核报名。
2.录取时间
县内直升学生录取时间为7月5日—7月6日上午8:00—下午17:30
非直升学生录取时间为7月7日上午8:00—下午17:30
3.到校报到确认注册时间
7月8日上午8:00—下午17:30
特别说明:无论报读公民办学校,一经录取未按时报到确认注册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经录取并完成现场确认(注册学籍)开学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进校行课者(满一周)视为放弃该校学位,学校不协助转出该生学籍。
四、招生范围(详见附件1或平台对应学校关联栏目)
(一)公办初中招生范围按2021年以前行政区划划定的原招生范围暂不做调整,以毕业小学为准。
(二)民办初中按办学许可批复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适龄儿童必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小升初整班移交学生由小学毕业学校进行填报指导,非直升学生可自行填报或到报读初中学校接受填报指导。
(二)为给广大家长提供入学工作方便,在招生报名期间,各招生学校设置招生入学咨询点,安排专人开展入学政策咨询解答服务,并协助有需要的家长进行网上报名。
六、加强招生监督
(一)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相关要求,德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名及录取工作全部纳入“全省系统”统一管理,7月8日前完成所有招生工作,公布招生结果,并严格依据招生结果导出名册注册学籍,凡未通过网上报名平台由学校擅自招生的,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凡因家长不配合学校招生工作,而导致其子女不能在相应学校报名、注册学籍的,由家长自行负责。
(二)资料审核贯穿招生入学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非德昌县户籍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德昌县户籍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三)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川教督委办函〔2021〕34号)文件及凉山州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德昌县在2025年前必须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所有学校必须按照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要求,严格控制招生规模,规范招生秩序。
(四)严禁任何人借招生谋取个人利益,严禁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招生纪律的,严肃顶格处理。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取消违规学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违规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许可的处罚。
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834-5286564
违规违纪举报电话:0834-5287616
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834-5281933
七、其他事项
涉及招生工作的其他事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