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镇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促进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精神,结合九江镇实际,现将有关补录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补录条件
1.已在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平台报名(有报名号)。
2.平台资格审核通过。
3.报名所属区为南海区。
4.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
提醒:已有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包括已录取放弃注册)的学生,不能参加补录。如被民办学校补录,不能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录。
二、补录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3日至8月20日,其中以九江镇积分落选生资格参加优先补录的必须在7月2日前报名。
三、补录报名地点
志愿报读的学校。
四、报名办法
家长到志愿报读学校报名,填写《补录报名表》。
五、补录方法和程序
(一)补录程序
1 | 优先录取有参加九江镇积分落选资格的学生,再录取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普通补录) |
2 | 补录资格和录取由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审批,被补录的学生由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颁发“录取通知书” |
3 | 补录注册学生需持有九江镇教育发展中心颁发的“录取通知书”到志愿报读学校注册,没有的录取注册无效 |
(二)补录方法
1.符合九江镇积分落选生资格的补录方法:按志愿报读的学校剩余学位计划数,将已报名的学生名单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完剩余学位为止。
2.补录完符合九江镇积分落选生资格的报名学生后,还有剩余学位的,由学校制定补录方案,补录不符合九江镇积分落选生资格的学生(普通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