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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蓟州区小升初招生最新政策

2023-06-20 15:56:52
来源:小升初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按照《市教委关于做好2023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3〕6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加强内涵建设,着力发展素质教育,着力提高育人质量,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原则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学校招生工作由乡镇中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直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坚持相对就近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区域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第一中学初中部地处城区中心,为充分发挥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其服务片区划定为城区范围。同时,按照市教委多校划片可采取随机派位的招生政策,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乡镇学校招生范围由乡镇中心学校划定;直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
(四)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原则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五)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政策,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社会、家庭的相互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工作安排

  (一)小学阶段招生

  1.招生对象。2023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信息登记。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相关部门、学校要切实做好设施维护、网络畅通、家长培训等保障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为7月7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3.报名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7月8日-7月9日持相关手续到所属学区片小学报名。

  4.录取查询。7月28日家长可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5.相关说明。本区户籍需在外地就读的和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登记。

  (二)公办初中招生

  1.报名时间。本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到所属学区片初中报名。城区以外就读的符合升入直属初中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升入直属初中,家长需持相关手续到所属学区片直属初中报名。在外省市或本市其它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升学的需在原学籍校做毕业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向原就读小学提出回户籍地就读申请。回蓟州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需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进行信息登记,升入乡镇初中的到乡镇中心学校报名;升入直属初中的到所属学区片直属初中报名。不符合升入直属初中条件的直属小学毕业生和不符合升入就读校所在乡镇初中条件的的乡镇小学毕业生,需完成《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的信息登记确认,然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报名。

  时间安排:6月20日至6月21日。

  2.录取查询。7月6日家长可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三)第一中学初中部招生

  1.招生范围。第一中学初中部招收具有城区直属小学学籍的毕业生。

  2.网上报名。第一中学初中部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填报志愿。第一中学初中部、晟楷中学两所学校不能同时填报,只能选报1所。

  时间安排:6月20日至6月21日

  3.录取方式。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已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予安排其他学校就读;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家长提供的入学手续安排进入所属学区片初中就读。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公证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时间安排:7月6日

  4.录取查询。随机派位结束后,现场上传数据至《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7月6日家长可登录该平台进行查询。

  (四)晟楷中学(民办初中)招生

  1.招生简章。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应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流程、收费标准、办学特色等。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备案,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招生范围。晟楷中学招收具有本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

  3.网上报名。晟楷中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填报志愿。第一中学初中部、晟楷中学两所学校不能同时填报,只能选报1所。

  时间安排:6月20日至6月21日

  4.录取方式。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予安排公办初中就读;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家长提供的入学手续安排进入所属学区片公办初中就读。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公证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时间安排:7月6日

  5.录取查询。随机派位结束后,现场上传数据至《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7月6日家长可登录该平台进行查询。

  6.相关说明。民办学校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校要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五)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育才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入学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育才学校和相关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特殊教育学生不实施网上信息登记,家长于7月8日至9日持相关手续到育才学校进行报名。

  四、报名手续

  (一)直属学校报名手续

  1."人户统一"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户口本(包括蓝印户口本)、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渔阳镇各村户籍无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供户口本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2."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有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户口本、房屋租赁证、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城区内有自有住房但为城外乡镇户籍或本市其它区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最终入学结果,由学生直接入学。如报名人数多于该校招生计划,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录取学生。

  (二)单校划片招生

  除上述学校外,滨海新区其他学校实行单校划片招生,采用单校划片的初中校与一所或多所小学,规划成初中招生学区片,小学毕业生以校为单位,整体升入对口初中。详见《滨海新区2023年初中划片招生一览表》(附件)。

  (三)民办学校招生

  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学校所属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泰达街文教集团负责具体实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必须明确学校招生流程和收费标准,经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泰达街文教集团审核后,报滨海新区教体局审批,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切实落实好相关教育优待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区教体局制定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要落实招生工作安全稳定责任,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执行控辍保学相关要求,妥善处理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确保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肃招生纪律。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3.“随四老”适龄儿童少年:学生的父母无自有住房,且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户口本、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然后按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二)乡镇学校报名手续

  1.本乡镇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

  2.跨乡镇务工的需提供户口本、合法居所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者工资证明或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三)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报名手续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在城区以外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5.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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