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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海市区直属公办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3-06-10 22:59:12
来源:小升初网  

2023年临海市区直属公办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jpg

  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3〕9号)要求,制定2023年市区直属公办初中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

  台州初级中学480人、临海中学495人、临海五中495人、回浦实验中学650人。

  二、学区划分

  2023年户籍少年学区划分调整方案:点击查看

  三、招生批次与招生办法

  按批次、按类别先后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如上一批次、上一类别招生结束后,某个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下一类别的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第一类别先于第二类别,依次类推。同一批次同一类别以时间先后为序。

  1.第一批次:户籍生

  第一类别(户籍满一年且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的。

  应届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的村民子女。

  第二类别(户籍满一年但无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

  6月16日前,经审定的下列四类对象,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2)按学校征地、拆迁协议规定需要照顾入学的对象;(3)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子女;(4)国家、省、地(市)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确需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统筹安排对象,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报名。

  第三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且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的。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按户籍迁入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第四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但无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按户籍迁入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户籍生未被学区学校录取的,由市教育局在上述4所公办初中统筹安排。

  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

第一类别父母有住房满三年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第二类别父母有住房未满三年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取得的。
第三类别祖辈有住房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但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第四类别祖辈有住房未满三年的临海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取得的。

  有房无户对象未被录取的,则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3.第三批次:摇号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完毕后,学位仍有空余的,则招收第三批次。

  1.报名对象:具有临海户籍在古城各小学和大洋小学就读的非古城、大洋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学籍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为准)。

  2.招生办法:若报名总数少于各校招生总数,实行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就读学校;若报名总数大于各校招生总数,先电脑随机摇号摇出可就读学生,再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就读学校,其余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凡是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其学籍将自动注册到被录取学校,学生不得再另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

  四、报名和录取

  6月15日前,各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张贴招生通告,将入学资格、需上传的材料、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布。

  1.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登录 “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公办初中入学”,先选择学校所在街道,再选择具体学校报名。按照各栏目提示准确填写或选择,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流程详见《2023年临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附件9)。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及学校组织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线下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2.报名及录取时间

  (1)6月26日6:00---6月28日22:00

  报名对象为“招生批次”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7月7日6:00---22:00

  报名对象为报读民办学校或台州学院附属中学但未被录取的“招生批次”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应届小学毕业生。

  (3)7月11日6:00---22:00

  本时段只限临海五中、回浦实验中学报名。

  报名对象为报读外国语学校但未被录取的与临海五中、回浦实验中学共有学区的“招生批次”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应届小学毕业生。

  (4)录取时间:7月12日

  (5)7月14日6:00----22:00

  报名对象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招生批次”中第三批次应届小学毕业生。

  特别提示:报名办法先登录 “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临海市区直属公办初中摇号入学”报名。

  电脑摇号录取:7月19日

  五、随迁子女入学

  非临海户籍,在古城街道范围内工作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次6月26日6:00-6月28日22:00,第二次7月7日6:00至22:00)登录“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初中)”,再选择“古城街道3所直属初中(积分)”进行网上报名。7月12日,到市教育局现场申请,按积分高低排序,落实到相应的学校。

  大洋街道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登录“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初中)”,再选择“大洋街道2所初中(积分)”进行网上报名。回浦实验中学与大洋中学接纳随迁子女入学,实行一盘棋统筹安排。7月12日,网上报名对象到大洋中学现场申请,按积分高低排序,落实到相应的学校。

  六、工作要求

  1. 应届小学毕业生的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为依据。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不一致的,需提供出生证等有效证件。

  2.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用途为住宅,须为夫妻共有或夫(妻)单独所有。

  (1)2018年5月2日后购买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享有的住房面积须在40平方米及以上;如产权人为二人或以上(非夫妻)共有的,只受理住房所占份额在51%及以上的一户,且该户实际拥有4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面积。

  (2)初中3年就学周期内,如发生住房产权转移,原产权人已享受该住房入学的,则新产权人不再享受。

  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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