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2023〕9号)要求,制定2023年市区直属公办初中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数
台州初级中学480人、临海中学495人、临海五中495人、回浦实验中学650人。
二、学区划分
2023年户籍少年学区划分调整方案:点击查看
三、招生批次与招生办法
按批次、按类别先后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如上一批次、上一类别招生结束后,某个学校有空余学位,则再进行下一批次、下一类别的招生。第一批次先于第二批次,第一类别先于第二类别,依次类推。同一批次同一类别以时间先后为序。
1.第一批次:户籍生
第一类别(户籍满一年且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的。
应届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具有本学区户籍的村民子女。
第二类别(户籍满一年但无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
6月16日前,经审定的下列四类对象,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2)按学校征地、拆迁协议规定需要照顾入学的对象;(3)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子女;(4)国家、省、地(市)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确需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统筹安排对象,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报名。
第三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且有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迁入,监护人在本学区有住房的。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按户籍迁入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第四类别(户籍未满一年但无住房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在本学区且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迁入,学区内无住房但常住在本学区的。若学区学校学位不足,按户籍迁入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户籍生未被学区学校录取的,由市教育局在上述4所公办初中统筹安排。
2.第二批次:有房无户
第一类别 | 父母有住房满三年的 | 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
第二类别 | 父母有住房未满三年的 | 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取得的。 |
第三类别 | 祖辈有住房满三年的 | 临海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但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且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 |
第四类别 | 祖辈有住房未满三年的 | 临海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其父母在临海市域范围内无住房,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相应学区有住房但不动产权属证书在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间取得的。 |
有房无户对象未被录取的,则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3.第三批次:摇号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完毕后,学位仍有空余的,则招收第三批次。
1.报名对象:具有临海户籍在古城各小学和大洋小学就读的非古城、大洋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学籍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为准)。
2.招生办法:若报名总数少于各校招生总数,实行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就读学校;若报名总数大于各校招生总数,先电脑随机摇号摇出可就读学生,再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就读学校,其余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凡是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其学籍将自动注册到被录取学校,学生不得再另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
四、报名和录取
6月15日前,各学校根据本实施办法张贴招生通告,将入学资格、需上传的材料、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布。
1.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登录 “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公办初中入学”,先选择学校所在街道,再选择具体学校报名。按照各栏目提示准确填写或选择,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报名流程详见《2023年临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指南》(附件9)。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及学校组织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有疑问的,及时告知家长,线下更正;审核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告知家长。
2.报名及录取时间
(1)6月26日6:00---6月28日22:00
报名对象为“招生批次”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7月7日6:00---22:00
报名对象为报读民办学校或台州学院附属中学但未被录取的“招生批次”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应届小学毕业生。
(3)7月11日6:00---22:00
本时段只限临海五中、回浦实验中学报名。
报名对象为报读外国语学校但未被录取的与临海五中、回浦实验中学共有学区的“招生批次”中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应届小学毕业生。
(4)录取时间:7月12日
(5)7月14日6:00----22:00
报名对象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招生批次”中第三批次应届小学毕业生。
特别提示:报名办法先登录 “入学服务平台”,选择“临海市区直属公办初中摇号入学”报名。
电脑摇号录取:7月19日
五、随迁子女入学
非临海户籍,在古城街道范围内工作居住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次6月26日6:00-6月28日22:00,第二次7月7日6:00至22:00)登录“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初中)”,再选择“古城街道3所直属初中(积分)”进行网上报名。7月12日,到市教育局现场申请,按积分高低排序,落实到相应的学校。
大洋街道的随迁子女入学对象,登录“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临海市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初中)”,再选择“大洋街道2所初中(积分)”进行网上报名。回浦实验中学与大洋中学接纳随迁子女入学,实行一盘棋统筹安排。7月12日,网上报名对象到大洋中学现场申请,按积分高低排序,落实到相应的学校。
六、工作要求
1. 应届小学毕业生的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为依据。应届小学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不一致的,需提供出生证等有效证件。
2.住房以登记部门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为依据,用途为住宅,须为夫妻共有或夫(妻)单独所有。
(1)2018年5月2日后购买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享有的住房面积须在40平方米及以上;如产权人为二人或以上(非夫妻)共有的,只受理住房所占份额在51%及以上的一户,且该户实际拥有4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面积。
(2)初中3年就学周期内,如发生住房产权转移,原产权人已享受该住房入学的,则新产权人不再享受。
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