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11号)、《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丽教基〔2023〕3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云和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招生政策精神,全面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行为,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平稳有序推进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营造更加健康和谐的教育生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办学”原则
贯彻《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坚持“县域统筹”原则
育英小学继续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其他公办学校以户籍、房产等信息为主要依据划片招生,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文元育英中学面向全县小学毕业生招生,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县教育局通过“云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报名须知、新生录取名单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云和籍适龄儿童和外县籍务工人员子女(随迁子女);根据政策符合在云和县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因病因残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入学的适龄儿童,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县教育局审核可以推迟一年入学。
(二)初中招生对象
云和县2023年小学毕业生(含随迁子女);符合在我县就读的其他适龄少年。
(三)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对象
2008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云和县户籍残疾儿童少年。
四、招生计划
(一)小学招生计划
云和县实验小学、江滨实验小学各招生8个班,育英小学、城西小学、古坊小学各招生6个班,崇头小学招生2个班,石塘小学、赤石小学各招生1个班,合计招生38个班。
(二)初中招生计划
云和二中、云和三中各招生10个班,梅源中学招生4个班,文元育英中学(民办初中)招生6个班,合计招生30个班。
(三)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1个班。
五、普通生招录办法
(一)学生报名
1.报名办法
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全面推行网上报名。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电脑端)”或“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选择“城市”为“云和县”,搜索“家校共育”,进入后,选择“新生报名”,根据提示进行报名信息填写,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填报时,以户籍或房产为依据入学的需提供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和土地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图片。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云和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缴纳证明图片和户口本图片。(报名及录取相关信息请关注“云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所有在云和县小学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名文元育英中学摇号,在填写完划片学校报名信息后,选择“我要报文元育英中学”,若未摇中可退回其他公办学校录取。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条件见附件)可报名育英小学摇号,在填写完划片学校报名信息后,选择“我要报育英小学”。
2.报名时间
(1)初中新生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10日。
(2)小学新生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16日。
(二)资格审核
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对学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材料提供不完整的,批次或学校选择错误的,审核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长进行补充或更改。家长需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补充或更改。逾期未补充或更改,或者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未核验出错误,但有家长提出质疑的,县教育局将根据现有真实材料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学生录取
文元育英中学和育英小学摇号录取后,将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办法对未被录取的学生进行录取。
1.民办学校录取
育英小学2023年至2027年毕业学生按照原相关文件精神,享受直升文元育英中学的政策。2022年秋季起(民转公后),育英小学新入学的学生不再享受直升政策。文元育英中学除育英小学直升外,剩余学位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文元育英中学录取工作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名单公示、电脑派位、录取名单公示五个环节,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6日—7日,确认地点为文元育英中学,录取工作于7月21日前完成。
2.公办学校录取
(1) | 城区公办学校 | 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的户籍、房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信息为主要依据,分批次预录取。符合条件的预录取学生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批次空余学位时,预录取学生名单全部转为正式录取名单;当符合条件的预录取学生人数超过该批次空余学位时,通过电脑派位录取或调剂至同类型学校就读。未被城区学校预录取的新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详见:附件1《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录细则》)。 |
(2) | 农村公办学校 | 符合条件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名农村学校预录取,当该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原云坛小学、安溪小学片区学生可直报古坊小学,原黄源小学片区学生可直报崇头小学。 |
(3) | 公办学校录取时间 | 公办初中录取工作于7月28日前完成。公办小学录取工作于8月18日前完成。 |
六、政策生招录办法
(一)招录对象
对烈士、英模、高层次人才引进、异地搬迁、招商引资、重点企业、纳税大户等政策涉及到的人员子女,根据国家、省、市、县优抚优待政策安排入学(详见:附件3《云和县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政策生招录办法》)。
(二)报名及录取
符合政策要求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报名系统”—“政策生”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于2023年7月17日-18日持有效证明到教育局教育科进行材料核验。
七、特殊学生招录办法
特殊学生凭残疾证及户籍证明等材料于2023年8月30日至31日到云和县特殊教育学校(地点:古坊小学内)预报名,经审验符合就读条件的直接录取。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招录,家长需如实填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多地填报、隐瞒信息或材料虚假的,查实后将不享有城区学校就读机会,由县教育局安排至农村就读。情节严重的,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已被文元育英中学、育英小学录取(电脑派位选中即视为录取),但家长要求放弃就读的学生,原则上安排农村学校就读;未被录取的,按照公办学校招生办法进行招录。
(三)户籍迁入时间,房户不一致的户籍获取时间截止到2022年2月1日。房户一致的户籍获取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5月31日之后迁入的户籍,将按迁入之前的户籍予以确认。
(四)家庭不动产产权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5月31日之后取得的,将不予确认。
(五)适龄儿童在规定报名日之后报名的,不再享受原学区政策,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六)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继续落实“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
(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公办、民办学校,视情况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本办法由云和县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县教育局教育科)负责解释。招生咨询电话:5525016、5525015。
九、文件时效
该文件自公布之日后开始实施,并于当年9月30日招生工作结束后失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