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结合台山市教育局和大江镇人民政府的相关指示精神,制定大江镇202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的报名办法,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6周岁及6周岁以上(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曾上过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入学儿童(已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学籍的学生不能重新报名复读,违者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3、14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三、招生区域划分:点击查看
四、报名办法
1.在大江镇内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需携带资料到就读幼儿园报名。
2.在大江镇外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需携带资料到大江镇教育中心报名。
大江镇教育中心根据所有适龄儿童报名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核准无误后,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为适龄儿童划分学区、分配学位。6月30日,开始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8日,适龄儿童应到分配就读小学进行注册入学。
五、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户籍在大江镇的,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有大江家庭房产且适龄儿童与房产所有人是直系亲属的,携带房产证(房子尚未办理产权证的,可提供供房合同、购房合同和交款发票作证明材料)、户口簿、反映适龄儿童与房产所有人是直系亲属的有效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在大江镇工作的外来人员子女及无户籍适龄儿童,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无户籍的需携带儿童出生证及父母户口簿)、工作单位证明或现居住地证明(可到居住地村(居)委会开具证明)。
4.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需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回乡证、护照等)、委托监护人的公证材料(须经领事馆或公证部门公证的)及监护人在大江镇居住的证明材料。
六、注意事项
1.直系亲属包含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2.提供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发现弄虚作假的追究家长责任。
3.户口簿复印办法:用A4纸复印,包括学生本人与其父母的资料,要将学生所在户口的户主页(即有公安局盖章一页)与学生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父母页同复印在另一张纸上。
咨询电话:
大江镇教育中心 | 5438425,汤校长13556971773; |
中心小学 | 5436638,黄校长13555693916; |
振育校区 | 5438141,陈校长13630433073; |
公益小学 | 5411427,利校长13316755928; |
麦巷分教点 | 5445656,雷校长13242192718; |
大巷小学 | 5448471,蔡校长18933152879; |
怡霖学校 | 陈校长18807502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