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哈尔滨市南岗区民办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1.完成直升学生和优抚对象子女报名工作。5月31日前,区教育局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完成不列入随机录取的直升学生和优抚对象子女人数、名单统计确认工作。
2.发布招生信息。5月31日前,区教育局完成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材料的申报、审核工作。6月6日前,区教育局在“黑龙江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公布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数单独列出,并公布不列入随机录取的直升学生和优抚对象子女人数和名单)、招生简章、收费标准等,同时发布相关招生政策解读。
3.进行网上报名。6月12日8:00-14日8:00,家长通过“黑龙江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择填报1所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6月17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本区报名人数;6月17日20:00-19日8:00,对本区内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第一次接受跨区(仅限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6月21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6月27日20:00-29日8:00,对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的,第二次接受跨区(仅限其它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7月1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跨区报名人数;将所有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供公办学校招生核验比对。
4.报名信息审核和资格确认。7月2日-7月5日,对已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儿童、应届毕业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7月7日,公布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和名单。
5.电脑随机录取。7月10日,进行电脑随机录取(直接录取及随机录取)。
7月10日 | 直接录取 | 对本区报名人数(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不超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区教育局将选择直接全部录取。对跨区(1-2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计划数的,也选择直接全部录取。 |
7月10日 | 随机录取 | 对于本区报名人数(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数)的100%。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公示录取顺序号(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按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数顺次录取。跨区(1-2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的,按剩余招生计划数100%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公示录取顺序号,按计划数顺次录取。 |
7月11日8:00-13日12:00 | 交费确认 | 对直接录取和取得随机录取(在计划数序号内)资格的进行交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录取。对放弃录取的名额,以短信、电话等形式按随机录取序号顺次通知家长交费,在7月15日15:00前录满(完)为止。 |
7月17日 | 公布结果 | 由区教育局在“黑龙江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同时,将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公办学校就学。 |
6.电脑随机分班。8月26日-27日,通过“黑龙江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对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进行电脑随机分班。
7.完成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按规定时间做好新生学籍注册,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电子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