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本表适用于在我区小学就读的翔安区户籍毕业生。
2、本表一式四份,片区中学与接收中学要认真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在复印件签字盖章,原件退还申请人。接收中学于6月13日前将申请表、材料复印件集中送交区教育局审核备案,逾期或手续不全不予受理。
2023-05-23
2023-05-22
2023-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