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免试入学、公民同招、便民惠民”。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免试入学全覆盖、同步招生协调发展,大力推进“线上办理、线下免跑”,提升便民惠民服务水平。
招生对象
(一)鹿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2023年6月4日(全市初中报名截止日)以后登记鹿城区户籍的,视学额情况安排。
(二)鹿城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华侨华人子女、港澳台居民子女、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子女、温商回归人员子女,鹿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三)非鹿城区户籍、父母持有鹿城区房屋产权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非鹿城区户籍、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确需在鹿城区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对于父母暂未取得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可结合居住登记、社保缴纳等实际情况,分批分类进行统筹安排。
公办初中招生
招生环节
2023年,鹿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分“网络报名”和“学校审核确认”两大环节。
“网络报名”指下载安装手机APP“浙里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向相关学校(报名点)进行网络报名。
“学校审核确认”指各学校对报名对象的各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入学条件。材料缺失未达到线上审核要求的,家长可通过“浙里办”报名系统及时补交材料。
入学政策与报名流程图解
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6月2日-4日(9:00-21:00)
二、报名渠道
通过手机APP“浙里办”(搜索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网络报名。
三、网络报名点选择
1 | 鹿城城区小学毕业、报读城区初中的,由毕业小学组织,在“浙里办”选择毕业小学(报名点)进行网络报名。 |
2 | 不在鹿城城区小学毕业、报读城区初中的,在“浙里办”选择“回鹿城城区入学”报名点进行网络报名。 |
3 | 报读非城区初中(双屿中学,仰义中学,温州市第三十中学藤桥校区、上戍校区、临江校区)的,通过“浙里办”向相应初中报名(详见各非城区初中招生公告)。 |
四、报名指南
1.视频指南:关注微信公众号“鹿城区初中招生”,点选“更多服务-网络报名视频指南”,查看视频操作指南。
2.文字指南:通过各手机应用市场搜索安装“浙里办”(或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完成实名注册并登录,将左上角“站点列表”设置为“温州市本级”,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选择“鹿城区”,根据提示进行网络报名。具体为:依次点击“开始报名→鹿城区→公办初中→报读城区公办初中/报读非城区初中”,按要求选择报名点与报名类别,完成信息填报、照片上传。
五、报名材料
(一)户籍相关材料:户口簿与出生证。如户口簿中的信息不能确认夫妻关系的,还需准备父母婚姻证书。
(二)房产相关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应准备房开公司出具的本人购房合同及发票。房屋拆迁已实际安置未领取房产证的,需准备拆迁协议书、房屋调拨单等相关材料;房屋拆迁但未实际安置的,准备原房屋产权证和拆迁协议书。
(三)华侨子女相关材料:侨办证明、国内监护人委托书(经国家公证部门公证),国内监护人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儿童少年本人的护照等相关材料。
(四)“城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相关材料:父母一方持有在鹿城城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
符合以上条件的新居民随迁子女,持相应材料向各街镇新居民服务管理所办理或通过网络申请新居民积分入学资格认定(具体办法详见微信公众号“鹿城新居民”),凭鹿城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出具的“新居民入学资格认定卡(持有居住证/达到居住社保条件)”报名。
民办初中招生
报名类别
1.鹿城区户籍生: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鹿城区学籍生:鹿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3.鹿城区产权生:非鹿城区户籍,父母持有鹿城区房屋产权(住宅性质)的适龄儿童少年。
4.鹿城区居住生:(1)非鹿城区户籍,父母一方在鹿城区办理《浙江省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2)非鹿城区户籍,鹿城区域内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华侨华人子女、港澳台居民子女、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子女、温商回归人员子女,鹿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5.本校直升生:采取初中校内直升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六年级学生。
报名与录取规则
(一)民办学校报名、录取等招生工作所有流程均纳入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平台,学校不得在招生管理系统平台以外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登记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
(二)公办、民办学校可兼报;选报民办学校,最多2所且不得跨县域兼报(市区范围视为同一招生区域)。
(三)鹿城区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出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预录取。超出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公证机构参加,实行电脑随机派位预录取,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的预录取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录取,逾期未缴费确认视为放弃。因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空出的学位,按派位顺序号从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对象中递补。第一轮招不足的民办学校,经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同意后,可补招一次(限报1所),补招录取方式同第一轮。
(四)双(多)胞胎适龄儿童少年参加同一所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时,如其中一位儿童少年被录取,其他未被录取的,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就读同一学校,学校通过追加计划录取。
(五)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放弃,或者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不再参与民办学校后续批次报名和录取,按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六)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优先照顾入学。民办学校举办者、正式聘任并实际工作的教师,其子女要求在本校就读的,经资格审核并公示后,可优先照顾入学。
(七)九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自2020年招收小学部一年级新生起,在学生(家长)自愿基础上实施直升。学校对原先已招录的小学部学生采取直升初中的,直升报名和录取工作纳入招生管理系统。报名直升人数超过初中部招生名额的,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不得选择生源。报名直升人数不超过初中部招生名额的,全部录取;直升后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在核准范围内统一招录。
招生流程
5月22日-23日
优待、照顾对象报名。
5月26日
九年一贯制直升生报名。
5月30日
九年一贯制直升生,优待、照顾对象名单导入系统并锁定。
6月2日-4日(9:00—21:00)
民办初中网络报名(最多选报2所且不得跨县域兼报,市区范围视为同一招生区域)。
6月11日前
完成资格审查。
6月15日
民办学校(第一轮)录取、缴费(超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派位)。
6月19日前
民办学校(第二轮)补招申请。
6月19日(9:00—21:00)
民办学校(第二轮)网络报名(市域范围内最多选报1所)。
6月20日
民办学校(第二轮)报名对象资格审核。
6月21日
民办学校(第二轮)录取、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