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解决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根据《关于做好东莞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塘厦镇镇2023年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情况公布如下:
塘厦镇2023年非户籍适龄儿童积分入读公办学校,提供小学一年级积分学位100个;初中初一年级积分学位200个。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10:00-5月22日17:30。有需要申请积分入学的非户籍学生家长请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补报申请积分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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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取办法
根据申请人的积分、填报的志愿和学位供给数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仅提供起始年级公办积分学位。小学安排在第二小学和第三小学(各50个学位);初中采用电脑派位,随机派入初级中学和第二初级中学。
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学位供给计划数的,依次按申请人在“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在本市居所情况”项目的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四个项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现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申请地教育主管部门通过抽签的形式进行录取。逾期未注册的公办学校积分学位不作补录。
三、民办学位补贴说明
1.补贴方式:东莞市从2022年秋季起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实行全员学位补贴,不再需要通过积分方式获得学位补贴资格。在民办学校就读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学生,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先全额缴交民办学校的学费及其它费用。在开学后,直接向就读的民办学校提出学位补贴申请。民办学校收集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后,呈报教育部门审核。审核符合资格后,由市、镇财政按照学位补贴标准将学位补贴发放给学校,再由学校按补贴标准发给学生。
2.补贴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000元(上述标准均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该补贴标准适用于在我镇民办学校就读的起始年级和非起始年级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在校生。如实际学费高于补贴标准,差额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如实际学费低于补贴标准,将按实际收费标准给予补贴。
温馨提示
2023年积分入学分值有所调整,变化的为居住证的积分分值以及社保的积分分值
①居住证(每累计满1个月积1.5分(以30日为1个月计算))
②社保(每个险种缴纳1个月积0.3分)
③纳税(细则详情请查看原文件)
④房产(自有居所与申请地在同一园镇街20分,自有居所与申请地不在同一园镇街10分)
家长可对比积分分值变化,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申请塘厦镇起始年级积分入学。最终具体积分由相应主管部门在招生平台负责审核。
2022年积分入学的积分方式共四项(塘厦镇2022年积分公办学校学位最低分数(小学一年级255分,初中一年级301分)
①居住证(每累计满1个月积1分(以30日为1个月计算))
②社保(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2分)
③纳税(细则详情请查看原文件)
④房产(自有居所与申请地在同一园镇街20分,自有居所与申请地不在同一园镇街10分)
咨询电话:
教育:塘厦镇教育管理中心82035116
纳税:塘厦税务分局82008326
居住证:塘厦公安分局87863399
社保:塘厦社保分局87917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