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梅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日程安排
项目 | 具体工作安排 |
网上报名 | 1.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10:00-5月22日17:30; |
2. 适用范围: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以及非起始年级积分制入学; | |
3. 报名网址 | |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 |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 |
线下报名 | 线下报名(非起始年级户籍生、优待政策群体) |
1.报名时间:5月17日——5月23日 | |
2.报名地点:洪梅镇教育管理中心 | |
3.学位安排:教育管理中心负责所有入学申请资料终审和学位安排; | |
初审结果公布 | 1.2023年6月4日公布初审结果,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 |
2.“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复核,请家长确认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 |
初审结果复核 | 1.2023年6月4日9:30-6月9日17:30; |
2.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先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须在2023年6月12日17:30前完成志愿填报。 | |
3.请需要到有关部门现场复核的家长在正常上班日上班时间提出复核。 | |
志愿填报 | 1.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12日17:30。 |
2.志愿填报期间,学生的志愿可以进行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再接受志愿修改和补充。 | |
公布录取结果 | 1.公办学校:2023年7月5日 |
各教育部门公布户籍学生、优待政策学生和积分入学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 |
2.民办学校:2023年7月5日 | |
市教育局于2023年7月5日统一组织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并现场公布录取结果。 | |
注册缴费 | 1.学生注册缴费2023年7月8日-10日,具体每所学校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学生家长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
2.学校注册确认。学生通过招生平台向学校提供“注册码”,各学校须于2023年7月1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 |
3.查重管理。招生平台实行查重管理,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 | |
公办学校补录 |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10:00-7月21日17:30 |
2.适用范围:逾期未报名、未注册或新入户等户籍生入学:户籍生放弃民办学位选择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入学。 | |
3. 报名地点:镇教育管理中心 | |
数据整理 | 1.教育部门和学校须在招生平台上完成所有补录学生信息录入; |
2.数据整理分析及抽查。 | |
建立学籍 招生总结 | 1.学生入学,各学校为新生建立学籍; |
2.招生平台注册数据与学籍系统数据匹对检查; | |
3.各园区、镇街统计各类群体学生人数; | |
4.招生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