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没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优待政策群体原则上只提供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台湾户籍、华人华侨子女以市相关政策为准(另见相关指引)。
二、优待政策群体类型
(一)个人类
1.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东府办〔2019〕45号)规定的高端人才(含东莞市特色人才、东莞在站博士后、东莞青年领军人才、入选东莞市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人才、在莞就业或投资的香港和澳门户籍高端人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父或母一方符合《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20〕81号)规定,并在我镇工作或在我镇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3.父或母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符合《东莞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办法》(东府〔2021〕7号)规定,并在我镇工作或在我镇拥有产权清晰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4.符合台湾人士子女入学和华人华侨子女入学政策的台湾人士子女和华人华侨子女;
5.父或母一方在适龄子女申请入学前5年内(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在我镇工作或生活人员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6.父或母一方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等;
7.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我镇户籍,一直在我镇生活、工作,其子女为未在我镇入户或未入户的适龄儿童少年;
8.户籍不在我镇的,中央、省属驻我镇单位的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适龄子女,以及在我镇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非我镇户籍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适龄子女;
9.祖籍是常平镇且父母双方或一方曾是常平户籍,后移居香港、澳门,一直在我镇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同胞适龄子女;
10.在我镇自主创业或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人员的适龄随迁子女;
11.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并在我镇工作的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1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并在我镇工作的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1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本镇连续工作满1年,并在我镇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人员的适龄随迁子女。
(二)企业指标类
14.在常平镇投资的大型企业高层管理和部分业务技术骨干人员随迁子女;
15.总部设在常平的上市公司高层管理和部分业务技术骨干人员随迁子女;
16.在常平镇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高层管理人员和部分业务技术骨干人员随迁子女;
17.在常平镇投资的获得名牌名标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部分业务技术骨干人员随迁子女;
18.市镇重点项目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部分业务技术骨干人员随迁子女;
19.在常平镇投资的纳税大户(房地产企业除外)的高层管理人员和部分业务技术骨干人员随迁子女;
20.在常平镇投资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部分业务技术骨干人员随迁子女;
21.“倍增计划”(含市镇)试点企业骨干人才随迁子女;
22.符合其他入学优待政策规定的人员随迁子女。
三、网上报名条件
父或母一方符合入学优待政策规定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参照本镇户籍生入学条件报名。
四、报名程序
采取线上报名,线下受理和线上录取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招生。个人报名类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交证明材料。企业指标类申请人家长向镇经济发展局提交证明材料。
(一)线上报名
1.报名平台:申请人家长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网站、微信公众号或APP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入学报名。
(电脑版)网址:https://zs.dg.cn;
(手机版):“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号),i莞家微信公众号,i莞家APP。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10:00-5月22日17:30
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
(二)线下登记
个人报名类:2023年6月1日9:00-6月20日17:00(工作日);受理地址:常平镇青少年宫,逾期不再受理。
企业指标类:2023年5月16日9:00-5月29日17:00(工作日);受理地址:常平镇经济发展局,逾期不再受理。
五、提交材料
1.符合镇街特殊群体类第1、6项入学优待政策的,备好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或子女出生证、学生学籍信息表(续学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高端人才填写《常平镇特殊群体子女入学申请表(适用于高端人才、持优才卡及突出贡献类)》;第6类填写《常平镇特殊群体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申请)》。
2.符合企业指标类人才子女入学的(第14-21类),须填写《常平镇特殊群体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并提供申请人的家庭户口本(亲子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另需提供结婚证)、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社保缴纳明细、适龄子女出生证、自有房产资料(申请跨镇入读时需提交)的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学籍信息表(续学时提供)。
3.符合镇街特殊群体类的(第2、3、5、8、10、11、12、13类)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所在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缴纳社保1年以上证明、家庭户口本、适龄子女出生证、自有房产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高端人才、持优才卡及突出贡献人员填写《常平镇特殊群体子女入学申请表(适用于高端人才、持优才卡及突出贡献类)》;第2、3、5类提交申请人优待类型证明(如优才卡、荣誉证书等);第8类填写《常平镇特殊群体子女入学申请表(适用于中央、省属驻本镇及机关事业单位)》。第3、10、11、12、13类填写《常平镇特殊群体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申请)》。
4.第4类,按照东莞市台湾及华人华侨子女入学政策,需提交《常平镇台湾学生入学申请书》《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学生与监护人的户籍謄本,台湾身份证和大陆公安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籍监护人在我镇就业或投资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指引另行发布)
5.第7类按照《关于印发<常平镇义务教育阶段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常府〔2019〕17号)文件规定,需提交户口本、结婚证(如离异提交离婚证或离婚协议、法庭判决书)、适龄子女出生证或合法部门的亲子鉴定以及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常平镇特殊群体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申请)》。
6.第9类按照《关于印发<常平镇义务教育阶段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版)>的通知)》(常府〔2019〕17号)文件规定,需提交家庭户籍证明、适龄子女出生证明、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房产证或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籍常平证明(旧户口本或旧身份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常平镇特殊群体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申请)》。
六、志愿填报及录取、确认
(一)志愿填报
优待政策群体主要解决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入学问题。线上报名不设填报志愿,只需勾选所属类型,以线下学位统筹为准。
1.线上填报时间:2023年6月4日9:30-6月12日17:30。志愿填报期间,志愿填写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自动关闭不再接受志愿修改和补充。
2.线下志愿填报要求:
(1)小学一年级。申请人家长可选择填报3所公办学校,由镇教育管理中心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初中一年级。申请人家长不需要填报公办学校,由镇教育管理中心实行电脑派位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二)录取结果公示、公布
2023年6月25日前在“常平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2023年7月5日前在招生平台上公布录取结果。
(三)注册确认
1.学生注册缴费。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平台上的录取结果,于2023年7月8日-10日选择其中1所有录取结果的学校注册缴费。具体每所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和要求以学校注册须知为准。逾期未注册缴费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学校注册确认。注册缴费时,家长在招生平台点击注册学校的“注册码”,注册学校在招生平台接收到学生的“注册码”后,须在2023年7月11日17:30前登录招生平台为已注册的学生进行“注册确认”。
(四)学生学籍建立
开学后,招生平台录取数据与国家中小学学籍平台数据对接,为新生建立学籍信息。凡未在招生平台报名并被录取的学生无法建立学籍。因私下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招生等行为造成学生学籍无法正常办理的,其责任和后果由学校、申请人家长自负。
七、注意事项
1.线上选择志愿分为户籍生、民办学校、积分制入学和优待政策招生四大类型,以上市优待政策和我镇特殊群体可以选择积分制入学、民办学校或优待政策三类进行填报。
2.打开“优待政策”端口进入后,要选择其中一种类型进行填报;同时符合多种“优待政策”类型的,可任选一类进行填报。
3.招生咨询电话
序号 | 单位 | 咨询电话 | 招生类别 |
1 | 教育管理中心 | 83559982 | 特殊群体入学(个人类) |
2 | 教育管理中心 | 83559980 | 企业指标类 |
3 | 经济发展局 | 82328111 | 企业指标类 |
常平镇特殊群体子女入学申请表(适用于中央、省属驻本地单位及机关事业单位) | 下载:附件1-4.docx |
常平镇特殊群体子女入学申请表(适用于企业类) | |
常平镇特殊政策子女入学申请表(适用于高端人才、优才卡、突出贡献类) | |
常平镇特殊政策子女入学申请表(个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