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条件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二、学区查询
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信息以各区教育局当年公布的招生方案为准,各区方案统一在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中公布。
广大家长可通过3个途径进入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一是关注“吉林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微信公众号,直接进入报名平台;二是通过吉林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点击首页“招生入学窗口”中的“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板块,进入报名平台;三是在“吉林市教育”APP的“服务”栏中,点击“义教入学”进入报名平台。
进入招生平台后,在“学区查询”中准确输入住房位置信息,可以及时了解相应的学区信息。个别因故暂未划分学区的,可直接拨打属地城区教育局的招生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确认入学安排。郑重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以各区教育局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非官方信息均不能作为学区入学依据。
三、网上报名
所有2023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都需要进行网上报名。
通过吉林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报名是受理并安排录取的前提,同时也是新生入学建立学籍的凭证依据。因此所有新生家长一定要及时进行网上报名,完成信息录入。
四、报名时间
小升初
5月13—19日,小学应届毕业学生登录招生平台,观看“小升初报名指导”,通过“吉林市城区小升初网上报名入口”报名。
幼升小
5月20—29日,适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招生平台,观看“幼升小报名操作指导”,通过“吉林市城区幼升小网上报名入口”报名。
五、入学通知书领取
为严格入学建籍秩序,市教育局规范了《入学通知书》样式,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教育局统一印发,初中新生到小学毕业学校领取,小学新生到登记报名的学校领取。
六、新生报到
7月8日,新生持《入学通知书》、户籍、房证等原件,按指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
七、材料要求
新生家长应在各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具体时间安排请查看各城区招生方案或咨询各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协调公安、住建、规划和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进行审验。新生家长提供的所有信息必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需承担相应责任,其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八、民办学校公、民办同招
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每名新生只能在公办和民办学校之间选择其中一类报名,不可兼报,实行一次性安排入学。学生和家长在报名前请慎重考虑,已报名民办学校而未被其录取的,或被民办学校录取却反悔不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报名查询
有意愿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请尽量选择所居住的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学校,填报的信息要真实完整。
家长报名后,可通过招生平台中“民办查询”功能确认报名及录取情况。
电脑派位
学校所在区教育局对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新生信息进行审核,当报名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
当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优先录取本区域内新生,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时,对区域外的新生进行电脑派位。
当区域内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数时,只对本区域内的新生进行电脑派位。
电脑派位工作由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组织。
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直接向各类特殊教育学校报名,经本地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确定适合其身心特点的教育安置方式。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本地县级教育局备案。
十、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以居住证为主,通过网上报名,由区教育局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就读,也可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就读,报名方式与城区新生一致。报到入学后,统一参加阳光分班,统一建籍。
十一、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到了法定入学年龄不得以其他学习方式,如“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接受义务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
船营区教育局 | 64831213 |
昌邑区教育局 | 62755313 |
龙潭区教育局 | 63041693 |
丰满区教育局 | 64562353 |
高新区教育局 | 66911186 |
吉林市教育局 | 62024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