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宁波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宁波前湾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新区城区内教育事业规划,经研究决定,对宁波前湾新区初级中学初一年级新生招收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招生对象
符合宁波前湾新区初级中学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根据宁波前湾新区初级中学招生计划数免试入学。
三、招生办法
宁波前湾新区初级中学招生通过网上报名。宁波前湾新区常住小学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监护人通过“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进行入学报名。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时间或其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
第一批:小学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的;
第二批:小学毕业生户籍自出生之日起申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和住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均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的;
第三批:小学毕业生与父母户籍一致,都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内,而无相应房产的;小学毕业生户籍与父母户籍一致,都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内,但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宁波前湾新区城区公办初中就读的,视同无相应房产;
第四批:小学毕业生父母在义务段学校施教区内有房产(以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而无户籍,且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宁波前湾新区城区公办初中就读的。
小学毕业生报名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会如数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第一、二、三、四批次依次招生。
A.先招收第一批次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照户籍获得时间或户籍迁入本学区时间为先后顺序实施招生。未能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新区教育发展中心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B.招收第一批次小学毕业生后,学校有剩余学位,则依次招收第二、第三批次小学毕业生。当招收上一批次后学校尚有剩余学位而不能全部招收下批次时,学校按照户籍获得时间或户籍迁入本学区时间为先后顺序实施招生。
C.学校招收第三批次小学毕业生后尚有剩余学位的,按照父母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招生(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新区初级中学就读)。超出学额部分由新区教育发展中心统筹安排。
四、施教区划分
世纪城已交房小区、绿地(听海苑、逸海苑、丽海苑、德海苑、繁海苑、思海苑、耀海苑、茗海苑、茹海苑、旭海苑、泰海苑、湘海苑、杰海苑、尊海苑、俊海苑、雅海苑、丽林苑);合生国际名都已交房小区;卓越(颐蓝湾花苑、伊水湾花苑、风鹭湾花苑、晨曦湾花苑、悦畔湾花苑、和熙湾花苑、珑澜苑);碧桂园(澄碧苑、掬月苑、香湾苑、钓云苑、闻荷苑、海汐苑、天荟苑、流云苑、抚风苑、名轩苑、皓海苑、逸涛苑、听涛苑);融创(澜璟园、澜臻园、融望园、雍荣园、雍贤园、望澜园、望臻园、睿博园);港中旅(锦潮湾花苑、锦涵湾花苑、锦虹湾花苑、锦云湾花苑、锦霞湾花苑);海泉湾(海涵苑、海和苑);祥源(云棠苑、仙踪苑、晴空苑、初晴苑、星澈苑、星烁苑、花间苑、皓月苑);中南润海名庭;丽景吉璟府;达智路81号;旭辉世外城。
五、预登记及报到注册办法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5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1.监护人通过“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或“浙里办”APP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进入“前湾新区”报名通道,选择“城区板块(不含流动人口积分入学)”入口,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最后选择公办学校,再选择“宁波前湾新区初级中学”。
需要上传的资料有:
(1) | 户口簿; |
(2) |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限住宅房,且须父母完全产权); |
(3) | 电子学籍信息表(宁波市外小学毕业生需提供); |
(4) | 出生证明; |
(5) |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如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提供结婚证等)。 |
5月26日—27日在前湾社工委党群服务中心3号、5号窗口设置报名业务咨询服务点,可以指导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网上报名后,学校进行审核、录取,录取结果将会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家长。
审核后需线上或现场补交材料的,会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家长,线上或现场补交材料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2.符合《关于做好宁波前湾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第六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学生请随带材料到新区教育发展中心(滨海一路69号三楼)进行报名。
3.报到注册:
报到时间、地点、随带材料等与录取结果同时通知。
六、其他
小学毕业生的家长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必须真实,若有虚假,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本招生办法由新区教育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82356003、8235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