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瑞安市实验小学、瑞安市外国语小学、瑞安市瑞祥实验学校、瑞安市万松实验小学(瑞安市马鞍山实验小学万松校区)、瑞安市毓蒙中学(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毓蒙校区)等五校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均截止于2023年3月31日。
2.上述五校施教区内,房屋建筑面积在60(含)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必须提前三周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即2023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2024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21年6月30日。今后此类房产以此类推。
3.上述五校施教区内,房屋建筑面积在20至60(不含)平方米之间的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分两种情况:第一,房产于2020年6月30日及以前登记的,且户籍迁入时间符合入学要求,直接凭相关材料到施教区学校报名;第二,房产于2020年6月30日以后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必须提前五周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且需提供唯一房产证明。即2023年至2025年(过渡期)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最迟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2026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最迟截止于2021年6月30日。今后此类房产以此类推。
4.上述五校当第一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统筹办法,实施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和户籍登记时间分别距离限定截止时间的月数相加,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月数相同时,按天数从大到小排列顺序录取;天数相同时,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录取);未能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5.上述五校按规定程序招录前三批的适龄儿童少年后,招录总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数时,但平均班额小学、初中已分别达到40人、45人及以上的,学校将不再启动招收第四批适龄儿童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