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如何确定?
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范围内招生。公办初中学校可以单独划分学区的方式招生,也可以按照小学与初中“校校对口”的方式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区域探索实行大学区制或多校联合划片招生,推进片区内优质教育资源大体均衡,具体办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如何确定?
民办学校严格在学校审批地所在的行政区域内招生。市教育局审批设立的兴宁中学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为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高新区。
由民办学校转制的公办学校,今年如何招生?
由民办学校转制的公办学校,未进行学区划分的,仍按照过渡期招生办法执行。
对规范义务段学校录取工作有何要求?
义务教育严格实行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通过面试、评测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合作,不得与社会培训机构测试(竞赛)成绩(含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等)挂钩进行招生。
对于二胎、三胎家庭,有何入学便民政策?
继续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做好“长幼随学”服务。各地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切实帮助家长解决孩子接送不便问题,更好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
实施电脑随机派位的民办学校,因录取学生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学位空额,允许一定时间内,在未被任何民办学校录取的有意向的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和已有兄(姐)在本校就读的二孩、三孩中进行补录。
对于双(多)胞胎家庭,有何入学便民政策?
民办学校招生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均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其中允许家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捆绑式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在均衡编班基础上,允许有需要的家长提出申请,安排双(多)胞胎到同一个班级。
对于随迁子女,今年报名入学有何变化?
2023年起我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评工作统一纳入“浙里办”APP中的“浙里新市民”平台,全大市统一量化积分入学申请平台、申请规则、申请截止日期。同时,平台开通有“积分入学”应用申请专项入口,在正式报名前提前排摸随迁子女新生入学人数,做好学位供给计划,充分保证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100%入学。
今年入园入学报名系统有何优化?
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有两点优化:一是打通“浙里新市民”平台,实现随迁子女入学量化积分数据自动显示,无需家长输入;二是增加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查询功能,可通过“姓名+身份证号码+权证号数字部分”等信息直接查询,支持可查询到的房产登记信息自动填入(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也可手动填报)。
去哪里报名?上网或者手机操作有困难的家长怎么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入学报名;也可以在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高级实名注册—城市频道—甬有优学—热门服务—义务教育入学,进行入学报名。
为方便家长,招生报名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为网上报名有困难的监护人提供帮助。详见各地招生咨询电话。
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入学时以哪套房产为依据?
由监护人自己决定,但登记信息时,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之一。
志愿如何填报?
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当地公办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选报民办学校的,可以在报名地行政区域内招生的民办学校中一次性最多填报2个志愿。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以在量化积分入学或民办学校中选报一类,不能兼报。
在一个区(县、市)报名后,当年还能参加我市其他区(县、市)组织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吗?
不能。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仅能选择一个区域报名并录取。已通过报名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资格核验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再参加非报名地区(县、市)组织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网上报名志愿填好后可以更改吗?
在报名期间,监护人可以在网上自行更改志愿。但报名结束后,不能再更改志愿。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小学部和初中部学额不对等时怎么录取?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如果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名额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招录。如果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少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也要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学校录取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工作一般按以下流程进行:
第一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录取。
1.公办学校录取:
(1)按学区招生的学校,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录取对象进行分类排序后按序录取。因超过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第一批次类别学生进入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2)按“校校对口”方式招生的初中学校,小学学生根据对口方案直升对口初中。
(3)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对象升入初中部。
2.民办学校录取:
(1)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第一志愿优先于第二志愿;第一志愿未招满的民办学校,在第二志愿进行补录。
(2)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直升对象升入初中部。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未被录取者自动进入其在招生管理系统报名时所选的区(县、市)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1.公办学校继续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所有进入本阶段的招生对象进行分类排序,并依次录取学生。
2.随迁子女依据量化积分排序,就近统筹入学。
想咨询招生政策或举报招生违规行为,有哪些途径?
市教育局强化“民呼我应”工作作风,聚焦家长“急难愁盼”问题,推出宁波教育“8910服务平台”,接受广大群众有关招生政策咨询和招生工作举报(专线电话:89108910),服务时间为每日上午9:10-晚上9:10(国家法定节假日照常)。涉及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具体问题,也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对应的中小学校咨询。发现学校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也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