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充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表
时间 | 工作事项 |
4月20日前 | 市教育体育局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及办法。县(市、区)审核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资质,市教育体育局统一公布具有招生资质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收费标准。 |
5月1日前 | 县(市、区)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及办法,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并对外公布。 |
5月30日前 | 县(市、区)登录“全省系统”(地址:http://bigapp.scedu.net/),进入“升招业务系统”,上传本地招生政策,设置招生细则。 |
6月10日前 | 1.审核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资料; |
2.统筹安排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 | |
6月30日前 | 南充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进行网上信息申报。 |
1.小学学位申报:进入“四川省幼升小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小学学位(可同时选报一个民办学位)。 | |
2.初中学位申报:进入“四川省小升初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初中学位(可同时选报一个民办学位)。 | |
7月1日—10日 | 县(市、区)对申报民办小学、初中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录取,法定监护人确认民办学位。 |
7月1日—15日 | 县(市、区)对申报公办小学、初中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录取,法定监护人确认公办学位。 |
7月16日—20日 | 异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填写《南充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入学申请表》,向拟就读地申请学位(线下)。 |
7月25日前 | 县(市、区)统筹安排异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学位。 |
7月30日前 | 县(市、区)公布所有公、民办学校录取名单。 |
8月31日前 | 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