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登记(2023年5月21日至5月31日)
(一)网上报名时间:学生父母须在2023年5月21日至5月31日,登录“招生平台”报名。【注意:只能报1所学校】
(二)网上报名材料:(1)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证明和学生出生医学证明;(2)小学完成证书(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表)。
特别提示:(1)户籍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2)学生出生医学证明由卫健部门出具。
二、线上审核(2023年6月1日至6月20日)
2023年6月1日至6月20日区教体局和学校会同公安、卫健等部门对网上报名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
三、招生录取(2023年6月21日至6月26日)
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当报名的人数小于或等于报名学校招生计划数的,按规定直接录取;当报名的人数大于报名学校招生计划数的,采取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名单。【2023年6月21日在“招生平台”公布参加摇号的学生名单,摇号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具体地点和摇号办法在“招生平台”公布】
学生父母须在2023年6月21日至6月22日、6月27日至6月28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特别提示:摇号未录取的适龄儿童,符合片区内居民子女(非片区内居民子女)入学条件的,其父母须在2023年7月1日至7月4日登录“招生平台”真实准确填报上传相关信息和有关材料(逾期不再接受信息和材料修改申请),继续参加“片区内居民子女(非片区内居民子女)”的“线上审核”和“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