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原则
我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以区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的优惠待遇。
二、服务对象
(一)2016年1月1日后引进或自主培养(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新会区参保记录为准,培养时间以获得人才类别佐证材料的时间为准)的新会区一至五类高层次人才;
(二)通过江门市认定、评定和举荐的江门市顶尖、一级、二级和三级高层次人才(新增认定标准:年度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超过150万元、70万元、50万元且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高管、骨干人才,可分别认定江门市一级、二级、三级高层次人才);
(三)持有效葵乡人才卡的村党组织书记、区管专家。
三、服务工作部署
(一)制定公办学校(幼儿园)目录
新会区教育局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地理位置分布等,制定《新会区公办幼儿园目录》(附件1)、《新会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目录》(附件2),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申请在目录内的公办学校(幼儿园)就读。
(二)学前教育阶段安排方式
我区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含转学)公办幼儿园,由新会区教育局给予政策性照顾。具体安排如下:
1.在新会区就业参保的江门市顶尖、一级、二级高层次人才子女,新会区第一至三类人才子女,持有效葵乡人才卡的村党组织书记子女,区管专家子女,可在《新会区公办幼儿园目录》(附件1)内选择申请就读,由新会区教育局按高层次人才意愿安排优先就读公办幼儿园;
2.在新会区以外、江门市内就业参保的江门市顶尖、一级和二级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在《新会区公办幼儿园目录》(附件1)内选择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幼儿园,由新会区教育局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新会区就业参保的江门市三级高层次人才子女(含非户籍生)以及新会区第四、第五类人才子女,可在《新会区公办幼儿园目录》(附件1)内选择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幼儿园,由新会区教育局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4.凡申请转入我区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各类人才子女,可在《新会区公办幼儿园目录》(附件1)内选择申请就读,由新会区教育局结合幼儿园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幼儿园。
(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安排方式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含转学)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由新会区教育局给予政策性照顾。具体安排如下:
1.在江门市内(四市三区)就业参保的江门市顶尖人才、一级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新会区就业参保的江门市二级高层次人才子女、新会区第一至第三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效葵乡人才卡的村党组织书记子女、区管专家子女,可在《新会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目录》(附件2)内选择申请就读,由新会区教育局按高层次人才意愿安排优先就读;
2.在新会区以外、江门市内就业参保的江门市二级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在《新会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目录》(附件2)内选择申请就读,由新会区教育局结合学位情况和高层次人才意愿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就读;
3.在新会区就业参保的江门市三级高层次人才子女(含非户籍生)、新会区第四、五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在《新会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目录》(附件2)内选择申请就读,由新会区教育局结合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保障就读。
4.凡申请转入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各类人才子女,由新会区教育局结合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四)在读学生中考报名资格
在我区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各类人才子女,可享有与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同等的资格。
(五)高中转学安排方式
在外地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各类人才子女申请转学到我区高中就读的,按与原就读高中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由区教育局核定安排入学。
四、申请时间
(一)新生入学:从本政策发布之日开始,截至2023年4月28日;
(二)转入插班:每年6月份和12月份工作日时间。
五、申请方式
申请者登陆“葵乡人才”微信公众号,下载《新会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申请表》,单位盖章后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上传,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本指引所涉及的转入插班,具体解释如下:
由于高层次人才工作地点变更(从新会区外到新会区工作)导致的转入需求。
(二)自本指引印发之日起,以往所发相关文件与本指引有冲突之处,以本指引为准。
(三)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及区教育局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解释相关内容。本指引与省、市和区现有的人才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从上、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