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493507/2023-13000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教育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教育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时间 | 2023/3/2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为切实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滨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37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77号)等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入(转)学条件
年龄6至14周岁,持有滨江区范围内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且实际居住在滨江区。
二、入学流程
1.网上信息登记和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一年级入学,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和报名,登记时间和途径以杭州市教育局当年发布内容为准。
2.现场信息核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家长随带家庭户口本和适龄儿童本人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居住佐证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信息核验,具体要求和核验地点参见滨江区当年公布的《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3.录取:区教育局根据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居住情况及区域学位情况,按积分高低相对就近安排到居住地所对应的公办小学;若居住地对应学校学位不足,统筹调配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每个学校均按积分高低先安排本学区内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再接受其他学校调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区教育局和学校优先安排规定报名时间内符合条件并完成报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优先安排已参加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4.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取得有效居住证、但预计当年8月31日前能取得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信息核验。取得有效居住证后,应在8月31日前向实际居住地教育服务区小学补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安排入学。学校安排有困难的,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
三、转学操作
1.申请时间:随迁子女转学一般以学年为期限。每年6月底启动,具体以转学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2.申请途径:“浙里办”APP——左侧区域选择“滨江区”——搜索“校园开放”——选择“学生转学”——进入“滨江教育线上服务”平台——向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3.所需材料:申请转学学生在转学平台上提交家庭户口本、学生本人有效居住证、居住佐证材料。
4.审批流程:学校审核申请转学学生材料,根据审核结果和本校学位情况,在平台上对转学申请予以批复。学校汇总、审核预接收名单,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核。教育科于8月25日前向学校批复审定转学名单,学校根据审定名单通知录取学生报到并做好后续转学手续。未转学成功的学生及时回原学校就读。
5.根据浙江省有关学籍管理工作要求,学生在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学期中途不得转学。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