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户籍儿童
公办小学新生入学现场确认需要带什么材料?
答:(1)户籍本;(2)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单等合法有效凭证,房屋产权应为100%,如房屋产权共有的,共有人的范围人仅限为孩子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若产权人与儿童不在同一户籍内,还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3)出生证;(4)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5)特殊情况还需要携带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并应确保相关证件、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不实信息不作为报名依据。
市北区户籍儿童因身体原因想明年上学,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市北区户籍适龄儿童,应先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待现场确认时,由家长向学校提交学生申请缓学的有关证明材料(家长的缓学申请书、证明学生身体情况的医院证明、病历或有关部门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并填写《适龄入学儿童缓学审批表》,经学校调查后交由市北区教体局审核。
非市北户籍适龄儿童
(一)市南、李沧户籍儿童
1.具有市南、李沧户籍儿童,请到户籍所在地报名。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市南、李沧户籍儿童,可向户籍地教体局申请跨区进入市北区就读。7月中旬由户籍地教体局与市北区教体局进行转交对接后,市北区将统筹全区公办学校学位情况予以安排。
(1) | 适龄儿童父母的公租、廉租房在市北区,且儿童为共同承租人; |
(2) | 适龄儿童父母在市北区具有市内三区的唯一自有住房。 |
(二)非市内三区户籍儿童
非市内三区户籍儿童申请入学,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3)适龄儿童父母之一的市北区居住证;(4)适龄儿童父母在市北区自有住所房产证或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5)适龄儿童父母就业的提供社保缴费明细(由单位在市北区缴纳);自主经营的提供市北工商营业执照;(6)出生医学证明,特殊情况需提供父母结婚证等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