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提前招生、严禁考试招生、严禁挂钩招生
严禁提前招生。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考试招生。严禁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或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挂钩招生。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教育咨询公司等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等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除了上面说到的严禁“跨区域招生”外,这3个严禁也是这几年三令五申的禁令,并且明确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不仅对招生违规情况记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档案,还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
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依法取消办学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建立招生“黑名单”制度,把严重违规的学校、校长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挂钩招生等违规行为,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