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关于转学及学位安排是这样规定的。
学生需要转学必须是:
因家庭住址迁移且户籍变更,或确有其他特殊困难需要转学到其他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同时,学生转学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依据“小学相对就近,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学生在休学期间、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公办中小学的六年级、九年级第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学生办理转学手续需先由接收学校出具接收证明,其余流程均由学校及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在《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完成转学审核。
简单解析一下:
转学还是要根据户籍来转,并且户籍和实际居住地要一致。不是想转哪所学校就能转哪所。
公立学校转学的学生,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那些想通过转学进入热门学校的家长,可以撤了。成都热门公办校在招生的时候就爆仓了,基本没有空余学位,大多不会接受统筹生。
有人说,公办管得严,那我转民办学校嘛。转学到民办学校的,也必须遵守教育政策规定,按要求转学。
不能用各种考试、竞赛或者培训的成绩,或者证书作为转学依据和参考。新学校收转学生要经过地方教育部门审批。
清姐还要提醒一句,有些“私下操作”“找熟人”之类的,属于违规操作,不仅没有学籍,而且在这几年成都教育局严格执行政策的高强压下,还是劝家长们不要冒险。
几种不能转学的情况,要注意!
1.上面《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提到的学生在休学期间、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2.公办中小学的六年级、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3.关于随迁子女,已在“5+2”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同一学段不办理“5+2”区域内转学,继续在原学校就读,直至完成该学段学习。
4.青羊区明确:小学高段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转学,在读学生不办理区内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