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
为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与教育教学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师生安全健康,在广泛听取学校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综合研判,决定对2022-2023学年寒假放假收假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时间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3年1月7日(星期六)正式放寒假。
小学一二年级和特殊教育学校不再组织期末考试,可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由各学校结合实际对本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小学其他年级、初中和高中各年级期末考试调整至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进行。
二、收假时间
分别在原来下发的教学日历的时间上提前一周:
(一)1-8年级:2023年2月19日(星期日)收假报到,2月2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执行;
(二)9年级、高一、高二年级:2023年2月5日(星期日)收假报到,2月6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三)高三年级:2023年1月29日(星期日)收假报到,1月3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州属学校参照执行。如受其他因素影响需要调整开学时间,将及时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