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商丘市教体局发布2023年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
商丘示中小学(幼儿园)将从12月31日起,陆续迎来为期一个月的寒假。
同时表示,本学期全市小学阶段不进行期末考试;
初中阶段,高一、高二期末考试调整到下学期开学恢复线下教学后进行。
据了解,各学段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幼儿园和小学阶段放假时间定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2月6日;
初中阶段放假时间定于2023年1月9日至2月6日;
普通高中学校定于2023年1月14日至2月6日。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于2023年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
另外,商丘市教体局要求,市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布置的寒假作业每天各科总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