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大通湖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市直各教育单位:
为切实做好寒假前后的各项工作,保证广大师生度过安全、文明、健康、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益阳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就2022年寒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好放假收假时间。
全市特殊教育学校于12月31日放假,小学、初中、中职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于2023年1月7日放假,普通高中原则上于2023年1月14日放假(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2023年春季学期于2023年2月6日报到、2月7日开学,一律不得以组织冬令营等活动之名提前或变相提前开学。教职员工返校集中时间由各区县(市)和市直各教育单位自行安排。
二、加强安全教育与防范。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从本地本校安全实际情况出发,将法治教育、纪律教育和卫生防疫、安全知识等教育有效结合起来,开展好假期安全教育工作。近期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疫、防火、防盗、防溺水、防一氧化碳中毒、防性侵、防欺凌、防电信诈骗、防暴力教育和预防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安全常识教育,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放假之前,各学校要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要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要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库房、财务室、计算机室、电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值班室等重点区域的防火、防盗措施。要安排专人值班,加强巡逻防护,确保学校财产安全。放假期间,各校要有计划地加强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对食堂、厕所、宿舍等安全隐患较多的校舍进行重点维修改造,撤除校内危房,完善安全设施。
三、做好期末教育教学工作。
放假前,各校要按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期末复习、考试、总结、归档等工作,要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执行“六个不得”:不得违规收取资料费、补课费、试卷费等费用;不得在“一科一辅”规定的教辅材料之外布置假期作业(学生研究性学习、义工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社区服务活动等除外);任何学校和教师均不得违规组织学生上课、补课或变相上课、补课;不得为各种社会机构举办的复习班、辅导班等提供场地和条件;所有在职在编教师不得到各类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任课;各学校一律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实验班、强化班、特长班、提高班。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加强对实习学生的管理、引导和服务,做好实习学生食宿、交通、防疫、自然灾害及生产劳动等环节安全教育及管理,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四、严格落实“双减”要求。
各地各校要切实将“双减”要求从学期延伸到假期,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会同市场监管、民政、文旅、科技、卫健等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肃查处资质不全、违规培训、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违背教育规律等问题培训机构。各学校要加强教育宣传,发挥《致家长的一封信》作用,教育引导学生家长合理安排学生假期学习生活,避免过度培训;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科普活动、社会调查、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服务家乡、关爱社会。各学校要持续开展“放下手机爱上阅读”活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做好党的二十大文件及学习辅导读物学习使用工作,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
五、做好教材的征订工作。
各区县(市)要提前和新华书店联系,认真做好教科书的征订与发放,从严从紧把好教材质量关。循环教科书要以区县(市)为单位,相互调节,确保每个学生课前均有教科书。
六、组织好教师假期培训。
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要在遵循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好教职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政治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持续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各学校要大力开展校本研训工作,引导教师利用假期进行自我学习,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七、加强行政检查与纪律监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假期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实时抽查各学校值班值守和安全防范情况。要严禁教师参与违规补课、赌博及奢靡、低俗、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等有损师德形象的活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对学校、教师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的明查暗访,做到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将处理情况报送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