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属学校:
根据《兰考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兰教体文(2022)119号),为规范我县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行为,合理、均衡使用学校教育资源,确保辖区内每一个适龄儿童有学上,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普通小学凡符合兰考县入学条件且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初级中学为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学籍为准)
二、入学条件
(一)学区生及审验材料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户籍与父、母自有住房在同一辖区的(人户一致)。
2、适龄儿童与父、母在辖区的唯一居住房产是祖父母或外祖
父母的,且同户籍同居住。(父母需提供由兰考县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
3、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一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为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4、上述学区生入学条件需审验以下材料(原件):
(1)户口薄。
(2)不动产证(房产证)也可提供购房合同和契税缴纳证明(合同时间依商品房交付时间为准)。
(3)符合对应条件的其他证明。
4、小学毕业生不分户籍视为对口初中学区生,审验材料还需提供学籍卡(毕业学校出具)。
(二)统筹生及审验材料
1、适龄儿童与父、母具有辖区常住户籍,但与父、母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审验材料为户口薄、不动产证(也可提供购房合同和契税缴纳证明)(人户不一致)。
2、城区因旧城改造拆迁户口有正当理由尚未迁移的住户,带原户口薄、搬迁证明、住房证等原件可到现住址对应辖区中心校统筹派位。若安置住房不具备居住条件的在原户口所在片区学校入学的,应按学校学区生对待。
3、进城购房户其子女入学。应达实际交房装修居住条件后就读,审验材料(原件)包括:
(1)户口薄。
(2)不动产证(房产证)也可提供购房合同和契税缴纳证明(合同时间依商品房交付时间为准)。
4、无自有住房的随迁子女入学。审验材料(原件)包括:
(1)在兰长期居住的需提供入学所辖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
(2)父、母在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提供单位证明;在企业工作的提供不少6个月的社会保险凭证;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经营满6个月的营业执照,证件推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5、下列符合条件的统筹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籍卡(毕业学校出具)
(2)非兰籍适龄儿童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三)其他
1、对本年学校片区有调整的,准入学家庭中已有在校生的,在学校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可以申请调整到同一学校就读。
2、新住宅区未被划分学区的适龄儿童,依据住宅位置所在乡
镇(街道),由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统筹解决入学问题。
3、同时符合两个以上辖区的,只能选择一个辖区报名,一经
登记不再撤回。
4、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对提供的材料负全部责任。
三、学校服务辖区
1、城区划片规则是按道路划片的划线顺序,按大众习惯顺时
针东、南、西、北顺序闭环形成片区,其他按行政村及社区划分。
2、各小学服务辖区和对口初中详见附件1、2O
四、信息登记
1、符合城区小学入学条件的学区生,由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有
关材料,按指定时间携入学儿童到所属服务范围学校登记信息。
2、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学区生,无需登记,由对口初中直接登录信息。
3、符合学校入学条件的统筹生,分类别在指定的时间内和地方进行登记。符合小学的兰考籍和返兰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乡镇
(街道)中心校进行登记;符合初中的兰考籍小学毕业生不分户
籍到原毕业小学所在乡镇(街道)中心校进行登记;非兰籍适龄儿童到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中心校进行登记。登记后由县级教育部门对条件集中审核。
4、符合农村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持户口簿和相关证件,在指定时间内携入学儿童到所属服务范围学校直接登记。
5、按控辍保学文件相关要求,符合入学条件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入学的,应到辖区学校申请延缓入学,到外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到毕业学校所在乡镇(街道)中心校登记外出就读信息后到教体局备案。
五、志愿填报
1、符合小学学区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志愿填报设置一个志愿,志愿为对应片区学校。
2、符合小学统筹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志愿填报设置为两个志愿,第一志愿为符合统筹条件对应的片区学校,第二志愿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对应的片区学校。
3、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志愿填报设置为三个志愿,第一志愿可以选择星河教育集团或一高附中,第二志愿可以选择城区初中,第三志愿为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
注意事项:在填报志愿时,只有符合对应的条件,才能选择对应的志愿学校,选择志愿后审查条件不符合的属于无效志愿,
志愿可以多选也可只填报一个志愿,在信息登记时同时填写志愿
申请表,一经填报不再更改。
六、资格审核
信息登记后,由各登记单位负责将登记信息汇总上报县级教育部门,再由县教育部门统一安排人员对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后按适龄儿童符合条件对应片区,直接录入河南省招生平台待录取。
七、录取办法
按照免试、划片、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片区班额及学位,小学按辖区划片招生统筹派位入学,初中原则上全部对口升学,如星河教育集团和一高附中未超招生计划,剩余学位则在全县范围内釆取电脑派位随机录取入学,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应返回原片区小学对口初中入学,符合城区条件的统筹生也可统筹到城区初中入学,民办小学毕业生可对口升入辖区公办初中,也可在原校七年级就读。
第一阶段:城区小学对口初中升学。城区对口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也可同时申请参与下一阶段星河教育集团和一高附中剩余学位电脑派位。
第二阶段:星河教育集团和一高附中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城区小学对口初中升学后,如星河教育集团和一高附中有剩余学位将在全县范围内,釆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同时农村小学毕业生也可申请参与电脑派位,被录取和未被录取的学生都可以选择留在原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
第三阶段:城区初中统筹生派位录取,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符合城区初中统筹生条件集中派位到对应初中,符合城区陇海路以北的统筹生派位到兰阳第三初级中学,符合城区陇海路以南的统筹生派位到陇海路中学。
第四阶段:小学录取和农村小学对口初中升学。小学学区生和统筹生按片区对应学校直接录取。同时未被星河教育集团和一高附中录取的农村小学毕业生,又不符合城区初中统筹生条件的,在原片区小学对口的初中入学。(电脑随机录取办法详见2022年小升初电脑派位实施方案)
派位录取后,任何学校不得平台外录取学生,不得超计划录取学生,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学校录取完毕后全部下发录取通知书,学生需带录取通知书到对应学校报到,省教育厅按录取结果注册学籍。
八、时间安排
8月12日,教体局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
8月18-20日,组织现场报名,适龄儿童分类登记信息。
8月21-25日,县级教育部门组织集中落实学区生和统筹生资格。
8月23日,组织城区小学对口初中升学。
8月24日,组织星河教育集团、一高附中对剩余学位电脑随机派位。
8月25日,城区初中统筹生派位。
8月26-27日,小学派位,农村小学对口初中升学。
8月28—30日,招生派位复查;录取分配;处理招生遗留问题;下发入学通知书。
8月31日,学校组织新生报到。
★如因省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工作时间节点调整,需更改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九、有关要求
(一)落实好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来兰投资企业子女等优抚对象按有关要求和程序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二)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到所在服务区学校随班就读;不具备就读能力的由特殊学校负责送教上门,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三)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和学校要髙度重视招生工作,制定计划,周密安排,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各单位要明确招生负责人、接待咨询人员,设置分类明确的招生咨询处。
(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坚持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
试、划片、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做到应入尽入。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乡镇(街道)中心校要统筹做好辖区内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服务区范围内适龄儿童都能接受义务教育,均衡编班,防止产生新的城区大班额问题。
(六)县教体局将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系统进行监控,对于不按招生条件招生,存在违规违纪招生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个人,坚决予以查处,按照兰教体(2021)80号文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