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23号)和《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德教体基函〔2022〕12号)等文件的相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乐陵市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精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不断健全面向全体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维护教育公平。
二、招生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严控班额,阳光操作”的招生原则。招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和阳光分班,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公平、公正接受义务教育。
三、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且未在学校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2年完成小学六年级学业(以学籍为准)且无初中学籍的学生。
四、招生计划
城区小学:实验小学8个班,安居小学4个班,阜盛小学6个班,挺进小学6个班,阜平小学10个班,阜欣小学6个班,实验小学分校(城西小学)6个班,市中康庄小学2个班,市中文昌小学2个班。
城区中学:第三中学10个班,实验中学24个班,开元中学16个班,阜昌中学16个班。
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小学:招生计划及招生区域由各学区学校确定并向辖区村、社区公开公布,按照应入尽入原则,将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招入。
五、招生办法
(一)招生类型及顺序:
城区中小学:防止大班额出现,各学校将按以下类别和顺序分批次进行招生录取。
第一类:①具有乐陵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在学校招生片区内;②具有乐陵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房产地址在学校招生片区内。
为确保大数据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8日。
说明:1.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具有乐陵城区户籍(小学为兴隆街派出所、市中、云红派出所四环以内所属社区,经济开发区原二十个村落户籍;中学为兴隆街派出所、市中、郭家、胡家、云红四个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户籍。下同)。
2.所上传证明材料:①户口本所有内页②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房管部门提供的《房产信息登记表》。
3.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市委组织部人才库成员绿卡、金卡持有者)随迁子女、招商引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省、市卫生健康委认定)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凭相关部门证明及有关证件,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入学。
第二类:①非乐陵城区户籍和乐陵市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②非乐陵城区户籍和乐陵市外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双方在城区确无实际住房(房产和不动产同时出具的监护人双方在城区无房产证明),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居住,且适龄儿童少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在一个户口本上,可以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住址报名,以祖辈房产地址为准。
如果片区内学校审核通过的人数超出招收计划数,学校需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说明: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乐陵城区有房产并持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而且已经实际入住满半年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不具备城区就读资格;如房屋产权为多人共有,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应超过50%(不含)。
2.所上传证明材料:①户口本所有内页②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房管部门提供的《房产信息登记表》③近半年内每月产生的物业、水、电、暖消费明细单据。④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口本,房产在父母另一方名下的,需上传结婚证;⑤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需上传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
第三类:非乐陵市城区户籍和乐陵市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乐陵市城区内有固定住所、有较为稳定的工作,但无房产、无城区户籍的务工、经商人员。务工、经商需满1年(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由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指定学校就读。
说明: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乐陵市城区内务工或经商满一年(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
2.所上传证明材料:务工①户口本所有内页②用工单位与监护人签订的劳务合同(1年以上)③用工单位为监护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即人社部门开具的“五险一金”证明(截止2022年7月31日年满一年,且无中断)。经商①户口本所有内页②营业执照(法人必须为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③近一年内至少三次不同季度的《零纳税申请表》、领取定额税票票据或完税证明④经营场所实景照片,要体现出经营场所名称的室内全景、室外门店名称(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至少两张照片。⑤适龄儿童少年与社保持有监护人、营业执照法人不在同一户口本,需上传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报告等证明材料。
(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手机登录“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所具备的条件选择报名类别,通过大数据调取户籍、不动产登记信息等相关数据填报相关信息。
说明:1.家长网上填报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学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大数据或现场核查的方式确认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无法获得所申请的学位。
2.网上填报信息过程中,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全部“零证明”办理,原则上不再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等。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的前置条件,开学后由学校查验登记。
3.网上报名的时间顺序不作为安排入学的排序依据,请家长在首次登录平台后,牢记用户名和密码。
4.招生期间,家长需确保注册的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及时接收有关信息,按提示修改完善报名资料。并关注“爱山东”APP和“乐陵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5.对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携带入学所需材料原件到就近的学校由学校工作人员帮助完成网上报名。城区9处小学和4处中学均设立报名咨询服务点,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6.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中小学招生由学校通过招生服务平台报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中小学按照服务范围组织报名。
(三)资料审查:网上报名结束后,学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家长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现场核查。核验通过后,家长无需到学校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及其他原因无法通过在线核验的,需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按照时间节点到指定的学校现场审核。审查中发现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城区就学资格,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四)民办学校
1.致远实验学校、江山学校、梦之家学校、阳光小学今年一年级各招收一个班。在“爱山东”APP中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能兼报。不得采取统一笔试方式选拔生源。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支持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2.致远实验学校、江山学校、梦之家学校七年级采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不足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要全部录取;超出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他年级不再招收插班生,学籍只许转出不许转入。
说明: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督促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的函》(鲁政教督委办〔2021〕38号)要求,今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需按照比例控制招生,招生人数会有较大调整,请广大家长慎重报名。
六、招生区域划分
由于受二孩政策、进城购房户大量增加等因素影响,今年小学不再对招生区域进行调整。但今年我市城区小学学位十分紧张,为尽最大努力满足入学需求,各学校招生班级规模达到最大极限。特别是实验小学、阜盛小学、阜平小学、阜欣小学,远远不能满足划分招生区域的学位需求,对于电脑派位未录取或统筹安排的学生,家长接送带来不便,恳请社会各界予以谅解和支持。
(一)城区小学【点击查看招生范围】
(二)城区中学【点击查看招生范围】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中小学
按照服务半径科学划分各学区中小学的招生区域(不得因招生区域划分不合理、学区小学学生向中心小学集中产生大班额),并向所覆盖村、社区公布。
(四)非初始年级转学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同一学区内不允许转学。城区中小学(含市中街道文昌小学、康庄小学)属同一学区。学期中途和毕业年级原则上不予转学。
2.学生及监护人因家庭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监护人根据当年的划片,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由学校统一报教体局审批,符合转学条件的可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3.转学办理时间在暑期集中办理,城区各学校暑假期间(8月中旬),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公示插班生报名须知、学位情况等。家长可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转学手续到片区内学校报名。
4.学校根据学位情况及报名人数制定相关录取方案,如果学校学位不足的,学校根据制定的录取方案采取公开透明方式录取。学位已满的,由招生片区学校向家长说明,家长同意统筹安排的,由学校跟家长签订统筹安排协议书,学校将协议书和相关报名材料统一报市教体局基教科,由教体局协调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5.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中小学转学执行同级互转的原则,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无故拒绝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或转出。学生在未经转出学校和市教体局同意的情况下,转入学校不得私自接收转入学生,否则按违反转学规定处理。
七、统筹保障特殊群体接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做到一生一档,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室建设、管理、使用等工作,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正常接受义务教育。
(二)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按照“零拒绝”“全覆盖”和“一人一案”的原则,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要认真排查,将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片区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做好送教上门工作。
(三)做好特殊心理、特异体质等学生入学工作。对于特殊心理、特异体质入学学生,要重点关注,为每一名特殊心理、特异体质的学生建立档案,做到“一生一档”。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好相关关爱、帮扶和安全工作方案。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工作。学校设置“入学一件事”窗口(咨询处)、公布咨询电话,做好政策解读、咨询服务等工作。让群众享受到入学“一件事、一链办”的改革成果,持续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规范入学证明材料。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功能,对入学信息通过大数据比对、现场核验进行核查。在全面实现“零跑腿”的前提下,努力全面实现“零证明”。
(三)严格控制班额。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计划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和班额,杜绝大班额现象发生。
(四)严禁违规招生。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不得接收不足龄学生入学,不得招收择校生或以实验班名义招收区域外的学生,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或以竞赛证书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招生区域内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严禁“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行为,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五)严格规范收费。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建立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名义变相乱收费行为。
(六)实行阳光分班。各学校要积极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公信力。严格按照《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初始年级“阳光分班”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均衡安排任课教师,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要加强对阳光分班的监督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和班主任等到分班现场,监督阳光分班过程。
(七)做好控辍保学。各学校要全面做好辖区内学龄儿童信息摸底和控辍保学工作,保障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八)规范学籍注册。各学校统一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通知书》,新生凭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学校将通知书存根归档整理,统一留存。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报到后,各学校要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及时为新生注册学籍,要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严禁弄虚作假。任何学校不得为不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严禁学校招收学生借读,严禁学校空挂学籍。
(九)加大督查力度。市教体局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专项、全面督查,发现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责任人,除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消除影响外,还要取消单位、责任人的评优晋级资格。
市教体局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534-6262917,0534-6262929,同时各学校设立招生工作服务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九、时间安排
7月31日前 发布招生工作方案及划片
8月10日至15日 网上报名
8月16日至25日 资料审核
8月31日前 公示新生名单
十、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服务电话
实验小学: 0534-6293763
安居小学: 0534-6321756
阜盛小学: 0534-8101601
挺进小学: 0534-7832715
阜平小学: 0534-7918988
阜欣小学:0534-5354368
城西小学:0534-7918688
市中康庄小学:18963007222
市中文昌小学:13792241808
实验中学: 0534-8215700
开元中学:0534-8215769
乐陵三中:0534-6522153
阜昌中学:0534-782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