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初中、小学招生有什么录取次序?
答: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指住宅,非公寓)情况将我市新生学位类型分为4个批次,入学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如下:
学位类型一(第一批次):诸城市户籍,监护人自有房产和户籍地址一致,均在学校招生区域内。优抚对象子女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学位类型二(第二批次):诸城市户籍,监护人自有房产在学校招生区域内,但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学位类型三(第三批次):非诸城市户籍,监护人自有房产在学校招生区域内。
学位类型四(第四批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监护人在城区和城区周边无房且在城区务工并租住。
招收新生时,按照学位类型顺序依次招收。符合报名条件但报名学校学位不能满足的学生,由市教体局统筹协调到学位有空余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