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开发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内容是否会有所调整?具体调整内容有哪些?
答:是的,将有所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为:
1.实行学位控制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73 号)文件精神,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我区现有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结合我区学校布局和发展实际情况, 2023年拟对公办小学实行“六年一学位”,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小学就读(完全产权房主子女除外);拟对公办初中实行“三年一学位”,三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初中就读(完全产权房主子女除外)。
2.进一步细化分类
参照东昌府2022年招生意见,2023年开发区入学分类,拟将进一步细分,在不改变原招生政策“四类”划分录取基础上,对原一、二、三类均按照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是否有完全产权房产、不完全产权房产、无产权房,列出顺序,同种情况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劳动保险缴纳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