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儿童少年可以报名我区小学、初中?
《区招生指导意见》明确,以下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余杭区申请就读小学、初中:
1.余杭区户籍儿童少年;
2.临平区户籍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余杭区购房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
3.小学为持余杭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儿童;
4.初中为:
(1)余杭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2)临平区小学就读,其父(母)在余杭区购房(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本人居住证签发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3)持余杭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余杭区有房产,本人居住证签发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5.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可在余杭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详见区招生指导意见)。
上述儿童少年入学应同时满足:
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或经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儿童。
初中(含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部,下同):小学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