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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饶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2-07-12 09:25:17
来源:小升初网  

2022年广饶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jpg

  为做好2022年城区义务教育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市、县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常住居民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2.保持划片招生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源均衡。依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规定的班额标准和各学校现有规模,制定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设置班额,坚决防止出现56人以上大班额问题。

  3.坚持阳光招生,切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学校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公布经教育部门审定的相关招生政策、程序、结果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内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以及2021年延缓入学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内的五年级毕业学生。今年全市继续启用冻结小学新生不足龄学生建籍的权限,即不足六周岁的学生不能注册小学一年级学籍。

  三、招生范围(点击查看

  四、时间安排

  7月下旬      组织招生工作会议、招生人员培训

  7月21日-24日  各学校发放简章、招生宣传

  7月25日8:00-7月27日24:00  网上统一报名登记。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登陆“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网址:http://60.214.234.177:9002/)或登录爱山东app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行报名登记。报名登记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除非填写错误尽量不要多次填报,系统会以最后一次填报内容为准,报名时只可选取一所学校。报名平台会自动核对户籍、房产等相关信息,向所报名学校进行反馈。学校根据平台反馈信息进行入学资格审核,确定是否通过。监护人可以登录平台或爱山东app查看审核进度,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的不需要再到现场报名。未通过审核的,可携带相关入学材料到招生区域内学校现场网上报名。

  7月28日  现场网上报名。不熟悉网上报名平台操作或网上报名未通过审核的,可携带相关入学材料到招生区域内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8月1日-5日  县教育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信息资料进行复审。

  8月25日后  各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报名审核要求

  全市继续启用义务教育学校网上统一报名平台,平台将各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自动校验,实现招生平台全市联网和全程“一网通办”。除特殊类型、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外,不得要求家长线下报名、交材料等。

  1.本县户籍居民子女:

  ⑴户口簿(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⑶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

  2.非本县户籍居民子女:

  ⑴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证;⑵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身份证;⑶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营业执照(租房者经营地点限城区招生范围内);外来投资人员提供县投资促进中心出具的投资项目证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山东惠才卡”或“东营优才卡”和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务工人员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租房者务工地点限城区招生范围内)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并交纳职工社会保险。

  小学学籍不在我县的外来人员子女升入初中一年级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提供加盖原就读学校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的学籍表。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随迁子女特别集中、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登记入学办法或指定具体的补充材料,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后实施。家长要按学校的招生简章有关要求提供完备准确的入学材料。

  3.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应该是其父母。监护人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

  4.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烈士子女、伤残军人子女、援疆援藏人员子女入学,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并实际居住的,凭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学校招生服务区就近入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 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O19]37号)执行。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或省市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5.申请延缓入学的需到招生服务范围学校填写《延缓入学申请表》,并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病例等材料,县教育局审批。

  6.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6日——17日。县启慧教育学校招收全县走读的适龄自闭症和智障学生。

  7.至2022年年底前未交房的小区,暂不列入局属学校招生范围。购房户可在户口所在镇街学校报名就读,交房入住后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8.村庄已拆迁安置的,到安置区所在招生范围学校报名;已拆迁但安置房尚未交工需租赁房屋的,提醒家长应在安置区附近租房,到安置区所在招生范围学校报名。

  9.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回执)”,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10.在城区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房屋租赁许可证报名,应按登记房产地址报名入学。

  11.报名入学所依据的房产,应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

  12.为方便家长接送,经学校核实,有子女在学校就读的,家庭其他子女可到该校报名入学。

  13.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因此,新生入学时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监护人信息等相关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否则,将无法取得全国正式学籍号码,造成的遗留问题只能由家长自己负责。新生报到后,学校在开学2周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新生学籍信息要经过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核对并签字确认。请认真核对相关信息,以保证学生顺利取得全国学籍号码。

  六、措施要求

  1.加强宣传。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县城区划片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向招生范围单位印发招生简章(包括学校简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流程、报名时间),并公布招生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各单位要将《致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至所属学校招生范围内各类幼儿园、小学,确保需升入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每一位学生家长知悉招生政策。

  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好教育形象。安排法律意识强、招生政策熟、责任心强的教师负责学生家长的咨询和接待工作,认真宣传和耐心解释招生政策,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分类做好记录汇总,报名结束后汇总上报县教育局,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2.强化领导。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程序开展招生工作,优先保障当地常住居民和符合外来人员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学生的入学资格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用假证件、假手续获取入学资格和年龄不足而提前入学等问题。

  许多招生敏感问题涉及的村庄、社区分属广饶街道和乐安街道,各局属学校需提前与广饶街道和乐安街道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在招生过程中,街道应提前介入,明确职责,坚持原则,担起应负的责任,积极配合县教育局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正确引导工作。

  学校报名登记工作结束后,由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对户籍、劳务合同、社会保险、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租赁证、营业执照等材料进行复核,对出具假材料择校的坚决予以退回,确保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3.严肃纪律。各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识大体,顾大局,准确把握并不折不扣地执行招生政策,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坚决制止各种名目的乱招生、乱收费现象。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小学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入学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把好报名材料审验关口,进一步完善入学材料审核责任制度,入学材料审核经办人要在相关材料上签名,承担相关工作责任。要建立入学跟踪随访制度,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疑似问题材料,应安排专人入户随访,并进行随访登记,随访人员与学生家长现场签字确认。学生入学后,学校要进一步核查学生入学资格,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入学的,一律予以清退。

  县教育局将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根据入学材料核查或群众举报督查的情况,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的学校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凡查实招生工作人员为学生获得入学资格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网报平台技术支持:0546-8997766、13105464508

  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46-6445352

  广饶县实验一小:6458772

  广饶县实验二小:6450207  6441039

  广饶县同和小学:6459602

  广饶县兴安小学:6446007

  广饶县乐安小学:15550505890

  广饶县实验中学:6442186、6455060

  广饶县英才中学:6928309、6682066

  广饶县兴安中学:6445107

  广饶县启慧教育学校:644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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