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
上城区教育局并没有详细对入学录取进行排序,按以往经验以各个学校具体要求为准,往年对于一表爆表的学校,儿童与父母一方户籍一致的,排序在与父母双方一致的儿童后面。
各位家长及时关注各个学校的具体招生信息,我们后面所例举出来的为21年胜利小学以及采荷二小的具体录取顺序,以供参考!
区教育局发布的录取办法:
1.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互不享有招生特权。公办小学第一批录取时,应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父母户籍和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序录取选报公办学校(不包括直接选报或补报民办学校者,下同)的适龄儿童;公办初中第一批录取对口小学毕业且学生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学校学区内的学生。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均纳入公办学校的第二批录取程序。
2.民办学校录取与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同步进行。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应一次性全部录取。每次录取结束后,区教育局及时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和录取学生名单。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不再安排其他学校录取。选报民办学校及补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纳入公办学校第二批录取,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儿童少年之后。
上城区招生录取排序以胜利小学2021招生公告为例
录取办法
杭州市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时,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第一批
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其中父母有市区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学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市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第二批
学龄儿童户籍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房产不在该学校学区),且学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第三批
学龄儿童有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第四批
学龄儿童无市区户籍,但符合在杭就读条件。
注:当同一顺序的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在区教育局统一指导下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录取,符合条件、未被学校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我校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均纳入第二批录取程序,以此类推。
选报民办学校及补报民办学校的,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的同类别儿童之后。
原江干区招生录取排序以采荷二小2021招生公告为例
1. 采二教育集团采荷校区已连续多年出现符合入学条件的户籍生调配。今年招生形势依然严峻,一表生远超招生计划人数。学校仍将根据“表别优先,同表别看入户年限”、“同一住址六年注册一个学籍(同一家庭除外)”、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户籍儿童按“同类情况排序靠后”等原则进行录取和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