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县教育局将对已在金堂县连续居住满半年有义务段入学需求的随迁子女进行入学登记。
01、登记范围
在金堂县实际居住满半年的非金堂户籍义务段随迁子女。
在金堂县城区(赵镇街道、栖贤街道、官仓街道)实际居住满半年的非城区户籍义务段随迁子女。
其他居住未满半年的特殊困难家庭义务段随迁子女。
特别提醒:已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并通过审核的随迁子女不需要进行此次登记。
02、登记时间及方式
6月20日—24日在金堂县教育局基础教育室(赵镇复兴街51号)进行现场登记。
03、登记材料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实际居住满半年(截止2022年5月1日满6个月)材料(选择其中一项提交):①市外户籍可选择提供金堂县公安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②购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或房屋信息查询表等;③租房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的租赁合同、单位集体宿舍相关证明等。
在申请区域工作满半年的劳动合同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截止2022年5月1日满6个月)。
04、就学安置及公布
参加登记的随迁子女将根据学位情况在城区周边学校进行统筹安置,7月15日前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入学结果及就读学校安排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