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贵安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和《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2〕52号)等相关文件内容,为落实好《贵安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切实保障我区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两为主”和“学位统筹”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贵安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
一、入学基本条件
申请入学的随迁子女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其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贵安新区辖区派出所申领的有效IC卡居住证;
2.随迁子女在2022年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上登记入学信息成功。
二、入学流程
(一)花溪区教育局在8月1日通过“花溪教育”微信公众号通知随迁子女申请公办学位的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等要求。
(二)随迁子女申请公办学位现场审核提交资料。
1.随迁子女的一个法定监护人提供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在贵安新区连续办理居住证的证明(体现从何年何月至今在贵安新区连续办理居住证)和在贵安新区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申领的有效期内IC卡居住证。
2.随迁子女的一个法定监护人在贵安新区务工证明:有用工单位的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有效用工合同;个体经营的提供在花溪区办理的有效期内营业执照;从事零工的提供居住证地址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务工证明。
3.在贵安新区连续缴纳社保的提供贵安新区内社保局部门出具的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4.随迁子女的户籍材料:随迁子女同提供居住证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的提交户口本;随迁子女同提供居住证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提交可证明其监护人关系材料。
5.升入初一年级的提供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小学毕业证)。
6.建档立卡贫困户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法定监护人户籍地政府出具的证明或建档立卡户卡片。
7.按上述内容填写的《贵安新区2022年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申请表》。
(三)学位安排办法。
1.我区对随迁子女实行“以居住证为主,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入学办法,对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居住证为主”,居住证条件同等情况下优先安排贫困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次参考居住年限、务工证明和社保缴纳等情况妥善安排入学,原则上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3.花溪区教育局在随迁子女申请公办学位现场审核结束后,通过“花溪教育”微信公众号分布随迁子女申请公办学位的分配学校名单和到分配学校进行现场入学确认等要求。随迁子女未在通知时间到分配的公办学校进行入学确认的,视为放弃就读公办学校处理,被放弃的名额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流动的随迁子女,对不能在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的可由现居住地村(居)及乡(镇、街道办)出具有效居住证明。
2.各相关部门应依据工作流程规范操作,安排专人严格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和复核;如因审核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3.如有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证明,一经查实取消申请就读公办资格并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