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切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和《2022年蚌埠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意见》(蚌普招委〔2022〕4号)要求,现将《2022年龙子湖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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