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工作事项 | 责任主体 |
5月底 | 发布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 市教育局 |
6月-7月上旬 | 各区(县)公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或通知),市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教育局统一管理。 | 各区(县)教育局 |
做好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核定工作 | 市教育局、各区(县)教育局 |
各区(县)教育局在本区(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发布本区(县)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具体实施细则、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等信息 | 各区(县)教育局 |
7月10日前 | 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 | 各区(县)教育局 |
8月5日前 | 1.各区教育局完成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 各区教育局 |
2.分区派发市属民办学校、跨区(县)招生民办学校报名数据 | 市教育局、各区(县)教育局 |
3.各区教育局完成市属民办学校、本区跨区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工作 | 各区教育局 |
4.分发市属民办学校、跨区(县)招生民办学校录取结果 | 市教育局、各区(县)教育局 |
8月13-15日 |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被录取民办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 各区(县)教育局、各相关学校 |
8月中旬前 | 各区(县)教育局完成本区(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公布录取结果,新生办理入学手续。 | 各区(县)教育局 |
8月底前 | 各区(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剩余公办学位,对自愿放弃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进行调剂录取 | 各区(县)教育局、各相关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