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哪些对象符合政策照顾要求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民办初中学校照顾对象包括:①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晋江市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②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③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上述照顾对象第①类应于5月20日前,由该类照顾对象将填写的《2022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报送相应身份认证部门汇总确认。其中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报市人武部或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确认后交由市教育局中教科审核;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市公安局汇总确认后交由市教育局中教科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报市消防救援大队汇总确认后交由市教育局中教科审核;晋江市第一至四层次人才子女登录晋江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上述照顾对象第②③类由拟就读民办学校于5月20日前汇总确认后,将《2022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附件3)及佐证材料统一报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