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
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截至2022年5月10日);
3.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有核定积分(截至2022年5月10日)。
(二)申请条件有关说明
申请对象
申请人及其随迁子女均是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内地居民;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年满 6 周岁(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尚未入学;
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须当年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
居住证时长计算方法
居住证满一年,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5月10日(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2016 年1月1日后办理的,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按有效期限累计计算;
2016 年1月1日前办理的,根据 2010 年起施行的《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按有效期限连续计算。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积分申请方法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申办指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