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有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2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期限至2023年9月30日(含当日)之后,同时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在2022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2.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租户须在2022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网上预报名时,需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模板见附件,此前与房屋产权人签订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同样有效)。
注: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未停止办理,租住能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住宅类房屋,申请学位时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红本)。
3.如申请人入读福田辖区公办学校,将对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