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①申请儿童和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连续居住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如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社保累计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在疫情期间中断的不受影响。
2022-02-08
2022-01-25
202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