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2021-2022年秋季公办转学所需材料
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使用购房合同申请学位的,需入伙并实际居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2021-11-01
2021-10-26
2021-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