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2021-2022年秋季公办转学需提交的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特殊住房、房屋租赁证明材料、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房屋租赁凭证、租赁信息租期须包含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9月30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1年6月15日前)。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5.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国家学籍卡(无国家学籍的港澳籍学生由原学校开具就读证明)。
(二)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双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特殊住房、房屋租赁证明材料、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房屋租赁凭证、租赁信息发证时间截止2020年6月30日<不含2020年6月30日>,租期最短至2021年9月30日;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
3.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参保险种为养老险和医疗险)。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需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2021年6月15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若因工作变动、公司倒闭等特殊原因社保缴费中断3个月以内的,视为连续社保;超过3个月的,只计算后半部分缴纳时间。
特别说明:因疫情期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社保断缴、新旧证件有效期暂时无法连续等情况,待疫情结束后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影响今年申请资格。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5.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国家学籍卡(无国家学籍的港澳籍学生由原学校开具就读证明)。
特别说明: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应提前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要计生部门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备注:
1.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转学插班申请条件参照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小一、初一招生政策执行。
2.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3.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学位住房锁定政策,租房人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请租客提前与业主协商,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在学位申请期间将《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和其他住房材料一并递交给学校。
4.网上预报名填报的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属于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