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新城
各学区、直属学校要明确招生入学程序,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区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分布和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统筹安排其他情形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直属学校由教育卫体局统筹安排。热点学校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试行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具体招生顺序如下:
1.小学一年级:
①接收学区内本地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
②接收符合《优抚对象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相关政策的适龄儿童入学。
③接收因拆迁改造过渡期内造成的人户分离的秦汉新城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④接收符合《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里各类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
⑤接收秦汉新城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
⑥接收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公租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⑦接收居住地在秦汉新城范围内的陕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入学。
⑧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情况的学生入学。
2.初中七年级
具有秦汉新城户籍或秦汉新城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招生程序与小学相同。
各学区、学校于6月X日前完成适龄儿童、少年的摸底;6月X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统计工作;6月X日至7月X日,做好公办小学、初中招生登记工作;7月X日至7月X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在其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登记入学,若对应学区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由教育卫体局统筹安排至其他公办学校就读;7月X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X日至7月X日,各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当年当地官方信息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