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参民”含三大类别,“六独立”为基本要求
划重点环节①
▲”公参民“学校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 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
2. 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含具有财政经常性经费关系的其他单位、政府国有投资平台、政府发起设立的基金会、国有企业等,下同)合作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
3. 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含公办学校以品牌、管理等无形资产参与办学)的义务教育学校。
划重点环节②
▲ 符合”六独立“要求的,可继续举办民办学校,但应在履行财务清算等程序,并对民办学校及相关单位、企业等使用公办学校校名或校名简称进行清理后,公办学校逐步退出;经协商一致且条件成熟的,也可转为公办学校。
▲ 不符合”六独立“要求的,地方政府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可视情况将其转为公办学校或终止办学。
▲ 什么是”六独立“?
即独立法人资格、校园校舍及设备、专任教师队伍、财会核算、招生、毕业证发放。
“公参民”学校一类典型,是如衡水中学与衡水一中这样曾具强烈“共生”关系的“名校办民校,同时学校也是花开遍地—2021年眉山丹棱引进衡水,最终因公参民取缔,衡水的风终究还是吹不到丹棱。
△官宣引进衡水,现官网已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