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学受理时间:
每年6月23日至7月5日,8月25日至31日
二、转学咨询电话:
嘉定区教育局转学咨询电话:39902055
三、转学条件:
(一)义务教育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登记,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嘉定区;
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3.本市在籍学生居住地跨区变更至嘉定区;
4.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二)普通高中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转入本区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
1.学生为本区户籍;
2.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3.学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
4.学生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本市范围内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四、转学流程:
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