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学校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新生一年级5个班级200人;新生七年级5个班级225人。
二、预报名对象
1.新生户籍与父母住宅产权房或拆迁安置房(凭拆迁协议)均在施教区内的;
2.新生户籍在施教区内,父母在施教区内无住宅产权房但能提供无房证明的;
3.市本级户籍新生其户籍不在施教区内,但父母住宅产权房或拆迁安置房(凭拆迁协议)在施教区内的;
4.经区教文体局认定和统筹安排的各类政策生;
5.新居民子女按公交车驾驶员和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申请条件经审核通过的。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www.Xsc.cn)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三、预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年级:6月20日—22日21:00,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完成预报名。
七年级:6月22日—24日21:00,登录“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完成预报名。
四、学区范围
小学部:长水街道商务大道以东,长水路以北区域:包括庆丰社区、中南社区长水路以北部分、建成社区长水路以北部分。
中学部:长水街道商务大道以东,长水路以北区域:包括庆丰社区、中南社区长水路以北部分、建成社区长水路以北部分;长水街道商务大道以西、长水路以南区域:包含槜李社区、石堰社区、中南社区长水路以南部分、建成社区长水路以南部分临时划入;东栅街道文贤社区临时划入。
五、录取批次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以父母住房产权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施教区内并实际居住;
2.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户籍自适龄儿童少年出生日起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无其他产权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
3.适龄儿童少年在本文发文前已有施教区内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嘉兴市无产权房;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援疆援藏援青干部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区内规上企业高层次员工子女等政策类适龄儿童少年等;
5.适龄儿童少年有本区户籍,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已有产权房并实际居住的;
6.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施教区内以租房等挂靠户籍或集体户的;
7.持市本级户籍的拆迁过渡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如过渡地在本区,凭拆迁过渡协议,在过渡期间由区教文体局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8.适龄儿童少年为经开区外嘉兴市本级户籍,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已有产权房并实际居住。
六、 工作流程
6月20日—22日21:00,一年级家长系统里登录报名;
6月22日—24日21:00,七年级家长系统里登录报名;
6月23日—7月2日,报名数据比对与审核;
7月3日,未能系统报名成功的学生到学校进行现场登记确认;
7月4日—5日,报名信息复核;
7月11日—12日,按批次录取第一批到第四批;
7月14日,前四批溢出生源填报分流意向;
7月15日—18日,按批次录取第五批到第八批;
7月25日—28日,按区教文体局统筹安排录取需要调剂的新生、放弃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的学生和公交车驾驶员子女,按区教文体局公示结果录取新居民积分制入围公办学校人员子女;
7月31日前,学校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咨询电话
83370801(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