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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州市闽侯县小升初招生入学最新政策

2021-06-14 20:26:11
来源:小升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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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生原则

  2021年闽侯县初中招生坚持“按户籍划片”与“多校划片、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原则,按户籍或统筹派位组织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

  初招政策

  (一)片内生入学

  1.学籍在甘蔗街道公立小学、户籍在闽侯县的“双证一致”(户口与房产一致)的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实验中学、昙石山中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中学(以下简称附中)的电脑派位。每位学生限报一所中学,报名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数的,按志愿录取;报名数超过计划数的,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学校。实验中学、昙石山中学优先招收甘蔗户籍小学毕业生,剩余学位派给在甘蔗就读的本县外乡镇毕业生。在甘蔗街道公办小学就读未派上实验、昙石山两所中学的毕业生安排到附中就读。

  2.荆溪关口、徐家村、港头三村原始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中铁城、香山天地、优步悦山、湖滨世纪等社区已落户的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附中剩余学位的电脑派位。如果报名数少于提供的学位数,则从荆溪学区沿江片荆溪户籍毕业生中摇出相应的人数到附中。

  3.学籍在白沙小学学区的毕业生,可升入闽侯四中或白沙中学。户籍在白沙溪头村的就近安排闽侯四中,其他毕业生均参加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学校。

  4.上街实验学校小学应届毕业生及在外就读的原划片上街实验学校的学生,直接升入上街实验学校初中部;如有剩余学位实行电脑派位,报名对象为学籍在上街镇公办小学且户籍在闽侯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已报民办初中的不再参加)。其他学籍在上街镇公办小学、户籍在闽侯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录取闽侯六中。

  5.“去库存”政策生、落户商住房的居民子女、投亲与租赁住房落户的居民子女依序统筹安排。如所在乡镇(街道)学位不足,由县级统筹安排入学。

  6.其它乡镇片内生实行就近对口或统筹安排。

  (二)回原籍入学

  1.闽侯县户籍但不在户籍所在乡镇学校就读的,在现就读学校报名,可申请在就读地入学,通过统筹安排或电脑派位,录取现就读乡镇有学位余额的中学。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对口。

  2.闽侯县户籍在县外就读的,如申请回户籍所在地,于2021年7月5日前到县教育局初教科报名。报名应随带户口簿和原毕业学校提供的学生档案。初教科受理审核后,按户籍就近入学。

  3.外县户籍在闽侯县就读的,需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学生档案一律由家长签收领回。办理程序如下:①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②凭介绍信到毕业学校领取档案;③介绍信复印件学校存档,原件由学校收回统一上交县教育局备查。

  (三)政策照顾生

  1.在闽侯县毕业的外商及港澳台商子女、闽侯县驻军部队干部子女申请就读闽侯县初中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外籍学生原则上就近统筹安排在经备案具有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

  2.学籍在闽侯县的省、市、县少体校学生可参加实验中学、昙石山中学招生。

  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11号)和市、县有关去库存政策文件,在闽侯县购买新建商品房,持有经房屋登记(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预告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农民或农民工,其子女如在闽侯县公办小学毕业,视同片内生升入对口初中;如在闽侯县以外学校或民办小学就读,可根据购房所在乡镇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录取。

  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具体认定条件如下:购房者为乡镇及以下户口或持农民身份证明的即视为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是指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办公用房、店面及二手房的农民和农民工子女不列入照顾范畴,购买时间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闽政〔2016〕11号)印发后(2016年2月17日及以后)。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农民或农民工子女需在6月22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到就读地小学学区报名登记(在外县市就读的在以上时间段到教育局初教科报名登记)。

  4.因住宅被征收需跨片区升入初中,户籍已迁移的按户籍划片入学,户籍未迁移的经家长申请(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居住证明材料),拆迁办审核盖章后,由教育局根据安置地中学学位情况统筹安排,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地录取。

  (四)随迁子女

  在闽侯县公办小学毕业、申请在闽侯县初中就读的随迁子女,由家长填写《随迁子女初中一年级在闽侯县入学申请表》,提供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双方辖区内居住证或房产证即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县内持续缴纳社保一年(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的,作为电脑派位优先条件之一。

  1.学籍在甘蔗街道公立小学的随迁子女安排附属中学就读。

  2.学籍在青口小学学区的随迁子女由青口学区视情况统筹安排青口镇三所中学就读。育才小学居住在祥谦、尚干的随迁子女可安排在祥谦中学、尚干中学、虎峰中学录取。不服从调剂的回原籍录取。

  3.学籍在上街小学学区的随迁子女,如闽侯六中有剩余学位,可申请参加电脑派位。未派上和未申请的一部分安排在竹岐中学就读,其余的派往鸿尾中学、白沙中学就读,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录取。

  4.学籍在荆溪小学学区的随迁子女,通过统筹或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在荆溪中学或关源中学,不服从调剂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录取。

  5.其它乡镇随迁子女由所在小学学区根据学位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五)民办初中招生

  1.申请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填写《闽侯县初中招生报考民办学校志愿表》一式二份。

  2.闽侯县民办初中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规范招生。

  (1)填报民办学校的毕业生在就读小学报名。所有报名学生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除按政策规定优待对象可单列录取外,其他学生均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摇号、编班由教育部门组织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填报民办初中志愿没有被录取的毕业生,可回原对口初中。已被民办初中录取要求退档的学生,家长申请,经民办初中同意,由所在小学学区(含直属校)统筹安排入学。退档手续需在公办校招生前办理。

  3.为减轻农村贫困家庭经济负担,助力乡村振兴,福州金桥学校特设初中鸿志班。招收30名闽侯户籍与学籍、品行端正、家庭贫困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被录取学生享受金桥学校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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