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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安秦汉新城公办学校招生入学顺序

2021-06-02 23:17:24
来源:小升初网  

  秦汉新城

  1.学校先录取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审核通过后,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区学校直接录取。

  2.若有空余学位,再依次录取拆迁过渡子女、优抚对象及政策准入类子女,集体户、廉租房、公租房,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非中国国籍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非沣东新城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学位情况,按照居住、务工等情况依次安排入学,直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3.对于符合入学条件但学校学位不足的,学校登记造册上报教育卫体局,教育卫体局参考家长意愿就读学校,在新城范围内统筹安排。

  各学区、直属学校要明确招生入学程序,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区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分布和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统筹安排其他情形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直属学校由教育卫体局统筹安排。热点学校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试行分类登记、积分制入学。严禁以集团化、联合体等名义进行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借读、空挂学籍跨校就读,集团化、联合体内各学校招生后学生不得跨校流动。

  具体招生顺序如下:

  1.小学一年级:

  ①接收学区内本地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

  ②接收符合《优抚对象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相关政策的适龄儿童入学。

  ③接收因拆迁改造过渡期内造成的人户分离的秦汉新城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④接收符合《西安市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一览表》里各类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

  ⑤接收秦汉新城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入学。

  ⑥接收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公租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⑦接收居住地在秦汉新城范围内的陕西省、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代管户主子女入学。

  ⑧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情况的学生入学。

  2.初中七年级

  具有秦汉新城户籍或秦汉新城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招生程序与小学相同。

  各学区、学校于6月8日前完成适龄儿童、少年的摸底;6月24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统计工作;6月27日至7月7日,做好公办小学、初中招生登记工作;7月3日至7月7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在其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登记入学,若对应学区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由教育卫体局统筹安排至其他公办学校就读;7月8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9日至7月10日,各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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